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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和兔子的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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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
  酒酣胸胆尚开张。
  鬓微霜,又何妨!
  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这是我最喜欢的词之一,《江城子·密州出猎》,断然不是因为苏轼是四川老乡,也不是东坡肉和东坡肘子味美,而是每次朗诵这首诗的时候,前半段总会引起我深刻的共鸣。
  是的,苏轼老夫聊发少年狂去打猎,威风凛凛,而我作为农村长大的孩子,在小时候,也是参加过打猎的。
  松鼠、鸟、鱼、蛙、蛇、拱猪、兔子。
  我听小舅说过,在老一辈里不乏猎杀过花豹子、老野猪、山毛驴(狼)的高手。
  曾经挂在墙壁上的火药枪和牛角做的火药匣子,放钢珠的袋子里,还有好些子弹,都在沉默的证明着他所言非虚。
  后来枪都交了,打猎也被禁止了,虽然大自然总是能自我修复,但是总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在我童年的有限记忆里,偶尔能看到灵巧的麂子和山鸡,其他的大型野兽,我是没有见到的。
  不能用枪打猎了,但是艰苦年代缺少荤腥,长辈们总是能想出一些办法。
  比如下陷阱抓祸害庄稼的野猪,装套索收拾祸害鸡仔的豹猫,用夹子捕杀到处乱跑的耗子。
  最后这些家伙都成了我们补充营养的食物。
  人类在千万年的进化中,从食物链的一环,逐步走到顶端,那是因为一代代人积累且传承了这些宝贵的经验,最后发扬光大。
  而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撵兔子,虽然是比不过苏轼权知密州军州事这个等同于现代市(州)长的排场,但是我当时的喜悦和期待,并不逊色他半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撵兔子,首先必须要具备两样利器,那就是狗和网。
  狗就是川西撵山狗,这狗儿体型黝黑修长,像豹子一般兼具力量和速度,尾巴就像是猫一般的修长,我在摸赛虎狗头的时候,也会羡慕别家有这样的狗儿。
  虽然死在赛虎爪牙下的老鼠和蛇不计其数,是天生的捕猎高手,但是这家伙是护家犬,打死不出门半步,上山我还真害怕它跑丢了,所以必须得借别人家的狗。
  第二个的话就是网,用尼龙绳编成的,通体深褐色的网,这个网的高度不需要太高,但是一定要够长,这个东西可不便宜,所以不好借。
  周末,突有客人到访。
  来的是父亲的老辈子,很早就在县里工作,戴墨镜骑着摩托车,车上捆着一个蛇皮袋,突突突开到我的家里,原来是撵兔子的瘾发了,所以到侄儿子家来消遣消遣时间。
  父亲是个极为直爽的人,问过这老辈子有没有用饭,在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便丢下手里的活,出门去找人借狗,不多时,三爸和小舅带着一条活泼好动的撵山狗来了。
  三爸和小舅都是村里年轻一代中出名的猎手,最是擅长撵山、捕鸟、抓蛙、捡菌。
  打过招呼之后,大家开始准备工具,一个背篓装上些水和干粮,然后丢上四五个空的矿泉水瓶子,拿着镰刀就出发了。
  在央求父亲同意之后,我和哥哥迫不及待的一起出发了。
  撵兔子也是需要技巧的,懂行的人,会通过草的长势、地形、脚印、粪便等因素,判断出兔子窝所在的大致位置。
  虽然漫长的山路走得人汗流狭背,但是我却是兴致勃勃。
  因为三爸和小舅会很耐心的教我一些课本上没有的东西。
  泥土上的脚印,从风干的痕迹,能看出来是哪种动物留下的,经过了几天。
  羊和麂子的脚印有什么区别。
  一团乱麻的野猪脚印里面到底是几大几小。
  夜猫和兔子的脚印要怎么分辨。
  还有就是各种动物的粪便,怎么区分。
  看似平平无奇的草地上,有哪些动物经过,倒俯的草上留下了什么痕迹。
  这棵树能不能做套索,如果要做套索要放在什么位置。
  我牢牢的记住了这些知识,这可比后来的小朋友们的实践课攒劲多了,以至于我在高原上工作之后,还能在漫山的格桑花和草地上看出一些端倪。
  我能分辨出熊、狼的脚印,你信吗?
  小舅指着一大堆兔子屎说:“这里一定有只大兔子,粪便是今天中午之前留下的。”
  他仔细的观察了兔子的脚印,然后又说:“就是这附近了,这里可以铺网。”
  我学着长辈们的样子,努力观察着这些痕迹,试图做出自己的推断,但是实在是肚里没货,只能装模作样的去看那些草地。
  找到了合适的位置,大人们就顺着地势插下桩子,然后把网打开挂上去,几个人一面将空的矿泉水瓶子装上几把小石子,一面分工协作到各自的位置上,准备从远处把兔子赶过来。
  人小腿短的我,自然分配到了最轻松的工作,那就是在网的附近守候,一旦兔子进网,我就上去抓住它。
  大人到位之后,就开始用力的摇着手中的矿泉水瓶子,发出噪音,口中也在喂喂喂的大声叫着,兴奋的狗儿在草丛中不断的上蹿下跳嗅着味道,试图在兔子落网之前就把这些家伙找出来。
  第一次撵兔子我有些失望,我原本以为会像是电视或者小说里面写的那样,沉默的猎人等着狗儿把兔子叼出来,又或者支上网,大家找个阴凉的地方相谈甚欢,等着兔子自投罗网。
  现实却是,大家在草丛里面声嘶力竭的制造噪音,还要忍受烈日的炙烤,蚊虫的叮咬,还得小心蛇和蜱虫,威风凛凛的撵山狗也不像东北雪原中的同行,英勇的在草丛中赶出来野猪,咬耳朵咬尾巴咬脚咬要害。
  天气太热,我额头上的汗珠一滴滴的滴下来,但是我还是小心翼翼的蹲在网旁,生怕一个疏忽就让兔子逃出重围。
  很快,草丛里传来微弱的声音,一只慌不择路的野兔,约莫着有三四斤,冲出草丛一头扎进网里,我迅速起身在它奋力挣扎的时候将周边的网一盖,伸手抓住它的耳朵,硬生生的拖出来丢进早就准备好的编织袋。
  这家伙挣扎的力气大得惊人,但是一旦丢进编织袋里,动不了两下就安静下来。
  我大声喊:“有一只!”
  哥哥大声问:“大不大?”
  我喊:“大得很!”
  哥哥喊:“要得,一会我过来看。”
  听闻有收获,大家更卖力了,而我把塌下来的网再次挂起来,又在原有位置守株待兔。
  但当大家离网越来越近的时候,草丛反而再无动静,我不禁有些焦急,心想是不是就这一只了。
  似乎是老天爷听到了我的心声,就在我着急张望的时候,我居然看到草丛里探出了一个兔子的脑袋。
  我们四目相对。
  空气瞬间凝固了。
  我永远都记得那只兔子的样子。
  那是一只灰色的小兔,耳朵不长,鼻翼极速的抖动着,灰色的眼睛惊慌的看着我。
  它似乎看清楚了近在咫尺的网,愣了愣准备绕道从旁边跑过去,或者回头扎进草丛。
  它在害怕,它想逃走。
  我曾经给我的儿子讲过这个故事,刚读一年级的儿子问我:“爸爸,那时候你几岁。”
  我想了想回答道:“最多十岁的样子吧,具体的岁数我也记不清了。”
  儿子又问:“那爸爸你是不是觉得小兔子很可怜,所以就让它自己逃走了。”
  对于这个问题,我仔细想了想,生怕记错了,还给哥哥打了个电话。
  我哥对于我这个问题非常的无语,但还是认真的想了会,然后耐心的给出了答案。
  “你是好样的。”
  挂断电话,看着一脸期待的儿子,我确实是想起来了,给出了最终的答案。
  “儿子,爸爸扑上去了!”
  那时候的我,并没有丝毫放它一马的想法,反而是肾上腺急速快速分泌,猎人的血脉已经觉醒,如同一只勇猛的小兽,朝着小兔扑了过去!
  硬是赶得它更加惊慌失措,直接冲进网里,我毫不心软的按住它,因为太用力,还把它腿上的皮给撕破了。
  对于这个结果,儿子一脸诧异:“爸爸,你太残忍了。”
  我回答:“儿子,这是爸爸童年的故事,它不是童话,我曾经也是猎人。”
  儿子说:“但我以后不想当猎人。”
  我哈哈大笑,摸着他的头说:“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任何人,但是首先你得是一个爱国爱家爱民族也爱自己的人。”
  我认为这是我亲手捕获的第一只兔子,那种收获的喜悦让我哈哈大笑。
  那天运气不好,我们在山上跑了一天,最终只抓到了三只兔子,更倒霉的是,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兔毛过敏,浑身上下又热痒,鼻涕牵着线的往下掉,实在是难受至极。
  下山的路上,在干涸的溪流旁,我们看到一条足有五六斤大的死蛇,直挺挺的翻着肚皮,绿头苍蝇在它身上攀爬着,小舅和三爸看着死蛇齐齐叹气,都说那打蛇的人暴殄天物,居然就这么打死了。
  要是这蛇落在这两位的手里,家里至少有一只老母鸡得遭殃了。
  大家的确是没有口福吃一吃龙凤汤了。
  到家的时候,赛虎嗅着我身上的味道,看着我因为兔毛过敏而抓耳挠腮的样子,一反常态的没有扑过来摇尾巴,反而是在旁边沉默看着我们,就连能翻出花来的尾巴也不摇了。
  我试图去摸它的时候,这家伙居然还朝我龇牙,被眼疾手快的父亲踢了一脚,它委屈的呜咽一声,自己跑到门口草蹲,也就是它的狗窝上蜷缩成一团,不理我了。
  父亲严肃道:“赛虎闻到你身上有其他狗的味道,你抓紧去洗澡。”
  我这才恍然大悟,匆匆忙忙的洗完澡,忍着身上过敏的瘙痒和鼻腔堵塞的憋气,去哄赛虎,故意去摸它的脚丫,扯它的尾巴,趁它错愕的时候狠狠的挼它的狗头,很快,它又伸出舌头来舔我的手了。
  大家已经忙了一天,早就是饥肠辘辘,在家的母亲已经炖好了平日里舍不得吃的腊猪脚,就等着开饭。
  腊猪脚煮干四季豆、凉拌酸菜、切片的厚腊肉、蘸水菜,在那个年代,绝对是极其丰盛的一餐。
  我一边大口扒饭,一面看着旁边装着兔子的编织袋,心想晚上是不是要像李小龙一样的烤整只兔子。
  李小龙在师傅的墓前啃兔子的表情,简直帅爆了。
  但事与愿违,父亲把最好的也是炖得软烂的猪蹄夹给了老辈子,但是他第一口咬下去的时候,我们都听到了嘎嘣一声,一颗门牙被骨头崩掉了。
  大家都愣住了,呆呆的看着他。
  老辈子拿着带血的门牙,脸涨得通红,想说什么没有说,恶狠狠的看了一眼道歉的父亲和准备去端冷水给他漱口的母亲,把猪蹄往碗里一放,一言不发拿着装兔子和网的袋子,径直走了。
  现在想起来,我的父母当时是多么局促啊。
  我的想法自然也落空了,跟着山上跑一天,最后居然是不欢而散,我有些想哭。
  小舅看着我含着眼泪的样子,笑着说:“哭啥子哦,过几天小舅和三爸去山上再撵一只兔子,给你吃,好不好。”
  三爸话少,但是龇着参差不齐的一口牙,看着我笑着点了点头。
  ······
  他们不会骗我,不久之后,我真的吃到了他们撵的兔子,这个兔子是小舅极为擅长的做法。
  我了然于胸。
  先把兔子剥皮,必须得从脚的位置开始剥,到脖子的位置就把头直接切掉,皮和头我们是不吃的。
  用刀背把兔子浑身上下全部剁成细细的肉沫,骨头不用剔掉,也一起全部剁成末。
  然后起锅烧油,菜油和猪油混合,先用干辣椒和花椒呛锅底,然后放入葱姜蒜继续炒香,再放自家做的豆瓣酱,必须得大火烧锅,在油烟四起的烟雾中,放入兔肉,继续翻炒,炒熟之后放入早就切碎的茴香叶。
  两三个呼吸之后就起锅。
  小舅的拿手好菜,茴香兔。
  骨肉交融、酱香浓郁,最后还有那清新入味的茴香,舀一勺拌在米饭里,简直就是米饭杀手,最后吃剩下的油,我还得留着第二天煮面吃。
  这可是川渝人对好菜的最高评价——留着明天下面,东坡先生大快朵颐之时,是否也在思考这个问题呢?
  年幼的我认为这是最好吃的兔子。
  ······
  十八岁到都江堰读书,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切了丢掉的兔脑壳还不便宜,兔皮也是能吃的。
  二十三岁在电站,闲来无事就让上面村的养殖户送只兔子下来烧烤或爆炒,呼朋唤友喝酒吃肉,不亦乐乎。
  二十四岁,给侄女买了一对白兔子,这两个家伙疯狂繁殖,我才知道大兔子原来要吃小兔子,虎毒不食子,这玩意只能当兔子。
  二十八岁在高原,看到野兔跑已经没有去捕猎的想法,看着这些小家伙在草丛灌木中奔跑,只觉得虽不羡慕,但是互不打扰也挺好。
  三十四岁半夜下乡,轮胎下误杀野兔一只,一掂量怕得有五六斤之重,暗叹生命之脆弱,没有将它葬于我肚,而是选择妥善处理,后面开车越发谨慎稳妥。
  好多年都没有吃到茴香兔了,想念之极。
  但我决计不会半夜写完这篇东西之后,去厨房煮泡面。
  家人们勿忘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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