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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鹰蜂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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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国王之礼水葬。女官负责捡敛,你们谁也不许碰她。”原尼巴巴,现达达利城的王宫内,莫维坦望着“依薇尔”安睡般的尸身,对墩墩陶道。叶玄清楚,如果交给墩墩陶处置,他会趁尸体还热着,抓紧赏赐给某个部下。
  叶玄和依薇尔并无交情,说过的话加起来不超百句。但翻脸之前,依薇尔对清尘很好,尽管更像是主人对猫咪的宠爱,那也是一种好。大剂“迷蝶粉”加微量“青盐”,如果她活着落在叶玄手里,同样会是这种体面的死法。
  沃夫冈伽没有“死者为大”的传统。当王城被人攻陷,掘坟取宝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有条件的国王,常常选择水葬。有条件的意思是,境内有足够大、足够深的湖。胃里灌注水银,口中含着宝石,身上穿戴华服,腰间悬挂配剑。这就是所谓“国王之礼”。与中原相比,算不上奢侈。
  即便是靠海的王国,也没人选择海葬。因为小丑鱼会直接把尸体撕碎。死者倒是不疼,可对生者而言…那实在有点壮观。
  “是,陛下。”墩墩陶没空气恼陛下的伪善。他心情很好,自己的封地又要增加了。现如今,他是“施沃茨王国”实实在在的大贵族。可惜贵族没有“首席”一说,要不然,他就是“首席贵族”。什么外交大臣、法务大臣,在你将军爷爷面前,都是狗屁!
  莫维坦这个小兄弟,不,小陛下,对他很好。当了陛下之后,不仅愿意继续教他武技、陪他喝酒,而且什么国事都跟他说。说得越多,墩墩陶就越没兴趣当国王……那差事,可真不是人干的。
  依照中原的编年,现在是“灾害纪元”六百七十七年,秋。
  “巫依洛-施沃茨”登临王座,迄今一年零三个月。因此按照王国内部的编年,现在是“施沃茨二年”,也是“巫依洛二年”。家族姓氏与国王的名字,各享一个年号。不过没人知道巫依洛不能生育,姓氏的编年是多余的。
  这是一场计划之内的战争,但开启的时机比预想中要早。原本的计划是在明年春天。那时自己的根基彻底稳固、国力彻底复原,而大王子那边“恢复元气”需要更久。
  一场不期而至的内乱,让清尘决定提前起兵。起得有些仓促,打得无比顺利。
  说到大王子“领兵打仗”的才能,就连墩墩陶都有点服气。可涉及内政外交,尤其是内政…不知是达达利王自恃年富力强,没来得及培养他,还是他生来欠缺这种天赋,亦或者是他所遭遇的局面远比父亲继位时更加复杂。总之,他的王国内讧了。
  输了的人,或许百年后能有美名,当下绝无可能。原“达达利”现“莫维坦”城内,满是一副“箪食壶浆以迎王师”的欢庆场面。叶玄觉得,欢庆的主要原因,不是他们所说的“旧王残暴,民不聊生”,而是因为城破之后,墩墩陶当着自己的面,没敢纵容部下奸淫掳掠。
  读过“古兵书”的叶玄非常清楚:攻陷敌城而不行劫掠,这不是仁德,而是奢侈。他能制止,纯粹是因为钱多。要是军饷没发够,你敢不让他们抢?达达利城的内讧,乃至大王子的残暴,恐怕都和“缺钱”有直接的关系。
  依照“北境”的传统,王国的主城以“家族姓氏”命名,如果主城之外还拥有第二座城,则以王后或王储的名字作为城名。因此“施沃茨王国”如今坐拥两城:分别是“施沃茨城”和“莫维坦城”。
  当初“巫依洛”窃国,“大王子”自立。“施沃茨城”内原属“大王子”派系的将臣被“新王”肃清,少数几个危险人物被逼服毒,大部分夺去权柄和封地,并未赶尽杀绝。
  唯一的例外是“科摩多”,原属“大王子”一系且寸功未建的他,直接升任王国主将。后来科摩多发觉,自己的存在并非只为过渡,女王真打算用他。虽然他掌控的军队不如“莫维坦”和“墩墩陶”多,却也完全够得上“主将”的分量。位高权重,噤若寒蝉。这就是科摩多的处境与心境。
  如今的局面略有不同。达达利王没了,王后没了,大王子没了,二王子也没了。因此新城之内,原属大王子的势力无需肃清,只需削减一部分权柄,放到没那么要害的位置。
  这当然不够稳妥,只是一种必要的取舍。要掌控新得的领地,“旧臣归服”是最快的办法。
  叶玄需要快,不需要稳。他弃掉枯荣城,弃掉木叶商团,甚至丢下云洛;他放着中原的好日子不过,飘扬过海跑到这里,不是来当城主和王后。
  短短一月,原“王宫”现“城主府”内的每条道路都不及彻底认清,莫维坦与墩墩陶便带同大半兵将,回往王都。半月前,一份出自女王巫依洛的委任,又一次让包括“升迁者”在内的所有人措手不及——莫维坦城代政官:科摩多-依尔德。莫维坦城守军主将:科摩多-依尔德。
  军、政二权集于一身,除了家眷不在身边…这根本就是国王啊。
  …………
  “你疯……啊不,对不起。我的意思是,我是说…陛下,您疯了吗?”墩墩陶的失态,不是为了科摩多。以他粗豪的视角看来,科摩多从“尼昂要塞”起就是莫维坦的死忠,这样安排没啥问题。他之所以激动,是因为莫维坦这不知天有多高的小陛下,刚刚说了件真正惊悚的事。“鹰蜂堡,那是鹰蜂堡啊!您准备用什么对付‘鹰骑’,战象吗?”
  “我当赏金猎人的时候,到过‘埃博拉城’,也见过‘云鹰’。鹰,就是大鸡,翅膀是肉的,不是铁的。”那个地方,名叫“埃博拉城”。但外人,尤其是军人,都称那里为“鹰蜂堡”。
  “鹰不是唯一的麻烦,我的陛下。蜂呢,蜂怎么办?”
  “别废话。我只问你:如果我命令你去,我陪着你去,你敢不敢?”
  有史记载以来,“鹰蜂堡”是北境唯一一座从来没被攻陷过的王城。埃博拉家族拒守鹰巢,稳如磐石。在沃夫冈伽,“有史以来”的意思至多就是几千年,更久远的历史是空白的。
  没有女儿,且穷兵黩武的王,北境不止达达利一个。叶玄选择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达达利城”离“鹰蜂堡”比较近。
  “达达利”往西是“尼巴巴”,“尼巴巴”往西是“提玛玛”,“提玛玛”再往西,是“埃博拉”。埃博拉的王城,就是墩墩陶口中的“鹰蜂堡”。
  有什么办法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让莫维坦这个名字响彻北南?有什么办法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让施沃茨王国的淫威直逼托托莫?拿下鹰蜂堡!
  提玛玛王“米尔顿-提玛玛”是个身高超过两脒,和巨汉“霍里户”一样魁伟的男人。区别在于,他的手臂上,没有坟包般凸起的肌肉。
  米尔顿手里,拿着一张淡金色的信纸,是邻国新王“巫依洛”的亲笔。米尔顿很为难,尽管他知道自己已经做出了决断,但为难是真实的,那是一种情绪。
  若“提玛玛”一方斗败,须承诺保护“施沃茨军”在提玛玛境内的补给线不受侵扰。
  若“施沃茨”一方斗败,“莫维坦城”及其当前拥有的关隘,归“提玛玛”所有。并承诺三十年内不主动攻打。
  这是一份御前决斗的邀约。“巫依洛”的信很长,言辞温和有礼,字里行间还包藏着女子特有的温柔。她的意思却很明晰:不接受,就是欺负我。欺负我,我丈夫会带着王国七成以上的军队,去找你谈心。
  “谈心”的威胁是可信的。他很清楚东边那个“两年之内三度更名”的邻国,是在内讧的情形下被摧枯拉朽般攻陷,这意味着“施沃茨军”没有受到与“国战”等价的耗损。这意味着原就强大、富庶的“施沃茨王国”完全有能力立即发动下一场国战。
  达达利王本就是个恶名昭著、欲壑难填的疯子。然而那个窃走他王座的女人,比他还要疯狂。鹰蜂堡,她居然想打鹰蜂堡!而且…她居然急切到不愿先攻打自己,而是要直接“穿过去”。
  事出反常必有妖。米尔顿不得不怀疑,这是一场针对自己的阴谋。是为了骗自己打开关隘,放军队进来,然后反咬一口?可是…御前决斗是由“圣堂使者”见证的,她要是敢这么做,圣堂会宣判她“渎神”,那样一来,从士兵到将军、从小吏到大臣,没人敢再对她效忠。这不可能。非要在两个“不可能”中挑一个,米尔顿宁愿相信,她是真要打鹰蜂堡。
  她开出的价码太诱人了,一场决斗,赢一片“王国”大小的领地。这太诱人了。怎么会有人肯这样赌?就算我只有一成,不,哪怕只有半成的赢面,也是血赚。米尔顿当然不会想到,他的赢面是零。在他看来,莫维坦只是一个赢过三场决斗的武士。挺厉害,不简单,但也仅此而已。
  米尔顿的另一重顾虑是,他不想得罪鹰蜂堡。只不过两害相权,与“施沃茨王国”开启国战的损失显然很大。长久的历史已经证明,坐拥鹰蜂堡的“埃博拉”不是一个喜好侵略、扩张的家族。就算它要报复,也不至于灭了自己的国。就算它想,也未必能。鹰骑的恐怖,是随着飞行距离而衰减的。
  当然,如果“施沃茨军”真的拿下了鹰蜂堡,自己夹在“施沃茨王国”的两大片领地之间,处境会很危险。但这怎么可能呢?你非要找死,那就来吧。让我背后那群瘸子告诉你,天有多高。
  …………
  “米尔顿提了两个条件。”寝宫内,清尘对着巡营归来,刚刚洗去满身红垢的叶玄说道。
  “说什么?”叶玄赤着上身,头发还滴着水,半点没有王后的端庄。巡营,跟各个层级的将士们喝酒、摔跤。这是他从墩墩陶身上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可以跳过部下,直接指挥部下的部下;以及部下的部下可以跳过部下,直接找自己告状。这两点,几乎和生命同等重要,如果他没有“巫术”的话。
  “他可以确保我们的补给线不受‘地面部队’的侵扰,‘鹰骑’他管不了。还有,他要求铠甲和士兵,分从两个不同的要塞入境。”
  “去他妈的。”第一条是当然的,叶玄在骂第二条。
  “朕没问你的意见,只是知会一声。”沃夫冈伽语没有“朕”这个称呼,她直接音译了。“你是王后,当守好自己的本分。”
  叶玄知道,这是提醒他——洗干净之后,该尽自己的“本分”了。
  …………
  一个月后,施沃茨王国的军队浩浩荡荡,开入提玛玛腹地。御前决斗与王军入境,前后只相隔三天。米尔顿-提玛玛对此颇为不满,倒不是输赢的问题,他猜到自己的武士输面很大。而是这样一来,从鹰蜂堡的视角看去,很像是“你们商量好的。”
  士兵和铠甲当然不会分开运送,“女王”没那么好说话。这支军队,占了施沃茨王国六成的军力。如果按“野战精锐”的占比计算,是七成。领军的,是莫维坦和墩墩陶。三位王国主将,一个在偏城当代政官,两个出征打仗。这意味着王都“施沃茨城”只能靠女王自己的淫威弹压。如果莫维坦和墩墩陶大败亏输、全军覆没……
  依惯例,御前决斗获胜的一方,要将等价于赌注“一成五”的乌元奉献给圣堂。这次的赌注是一座城,缺少可供参照的市价。清尘决定少给一些,少到令大臣们有些不安。不是因为摊牌的日子快到了,这不由她决定,残影也没联络她。
  她敢耍赖,是因为她很清楚:有人想打鹰蜂堡,圣堂是乐见的。不止圣堂,连圣殿都很乐意。
  清尘猜得没错,圣殿确实乐意。如果不是大主教眼下焦头烂额,他甚至可能亲自过问这件事。鹰蜂堡,是教廷眼中的一根刺。这刺不够长、不够尖利,但扎在眼中,仍是根刺。
  当年“大清洁”最为狂热的时候,圣殿派出使者,分几路去到不同王国,督剿女巫。其中一路去往临海的昆斯特,另有一路,卡在了鹰蜂堡。是的,卡在。
  比“大清洁”更早,早上很多的年月,紫袍与鹰蜂堡就曾有过摩擦,幸而没有演变为冲突。这是鹰蜂堡的幸运,可能也是很多紫袍的幸运。
  鹰蜂堡的人,维持着原始而古老的“图腾崇拜”,他们信奉“鹰神”。图腾崇拜属于“泛灵”,与厄古斯的全知全能并不相冲,也加上这群人太难收拾,因此教廷并没有禁制图腾。
  教廷的底线是:你们可以崇拜“鹰王”,若再敢把畜生称为“神”,那就不惜一切代价,剿灭你们!异教之域,满国皆屠。
  那之后,鹰神变成鹰王,图腾得以保全。
  毫无疑问,教廷有能力灭掉鹰蜂堡,哪怕十换一,三十换一。鹰蜂堡再怎么特殊,也无力对抗整个世界。但教廷也有教廷的考量,轻易不愿蛮干。如果在自己的主持下,剿灭战打得太过惨烈、耗时太过漫长,那对信仰是不利的。
  鹰蜂堡不传教,也不闹事。甚至他们也信奉厄古斯,只是不够虔诚。因此教廷一直隐忍,没有主动破坏这种平衡。
  两百多年前的“大清洁”,不幸波及到了“鹰骑”。如果说教廷的底线是信仰,鹰蜂堡的底线,就是鹰骑。
  你们代表圣殿,代表神明。你们可以在女王的宫殿里放肆,甚至如果你们要求,女王可以当众脱光衣服让你们验身。带走鹰骑,不行!
  过往千年,埃博拉家族下辖的“鹰骑”始终维持在一百出头。一百出头的鹰骑,意味着总数超过三百的“云鹰”。
  云鹰、雨象。论及沃夫冈伽最为恐怖的战兽,这两个稳进前二。前二,并不代表两者可以相提并论。“战象”不过是重甲铁骑的进阶,而“鹰骑”是无解的。
  纯以兽力单挑的话,云鹰未必能打过雨象,至少成年雨象绝不在云鹰的食谱之内。但“鹰骑”对上“象骑”,就是单方面的屠杀。
  云鹰通体牙白,翅、尾末端的长羽渐变呈淡灰之色。成年云鹰翼展可达十二脒,近地飞掠时有如云降,故称云鹰。沃夫冈伽全境都有云鹰,但总数稀少,南方更少。依自然之法,一个“王国大小的地方”不太可能同时出现三百只云鹰,若是有人喂养,那就不同。鹰蜂堡是全境唯一一个驯化了云鹰的国度,连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云鹰食量极大,每天要吃一整只成年公脒脒。三百头云鹰,一年就是十多万。也亏得“红土”地小物博,若换成“黄土”,同样大小的领地,光是吃肉就能把国王吃死。
  云鹰体型恐怖,骨骼却是中空。供成年女子骑乘,绝无可能。鹰骑自幼斩去双腿,终年只吃菜叶,以限制身体发育。尽管如此,还是有大量鹰骑在二十到四十岁之间超重,超重的鹰骑无法腾空,只能退为“鹰侍”。
  鹰骑一旦超重,她的鹰也就废了。云鹰一生只认一个主人,或者说,只认一个“妈妈”。就是它破壳一瞬,见到的那个。无法战斗的云鹰,仍是珍宝,它们还能下蛋。衰老到不能下蛋的云鹰,更是珍宝,它们是信仰、是图腾。
  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鹰骑”与“鹰侍”在王国之内,是当然的贵族。她们无需战功,活着,就是贵族。但“鹰骑”与“鹰侍”很难有自己的后代,这是她们除双腿之外,付出的另一个代价。不是断腿的问题,而是她们发育的过程中…吃不饱。
  “她们住在鹰巢,请您自己去抓。冕下。”这是两百多年前的大清洁中,上一任女王对“圣殿使者”的顽抗。
  正常来说,鹰骑兵是不会住在鹰巢里的。除了饮食受限,她们享有国王一般的待遇。使者的到来,将她们逼入了鹰巢。在紫袍面前,能保护她们的只有云鹰。
  当年的埃博拉王国,百余鹰骑之中,有十二个洛拉玛人。
  洛拉玛人身形修长,天然矮小的极少,按说培养鹰骑不该优先考虑她们。但洛拉玛人的另一个特质,使得培养她们的收益变高——这个族群中,易胖的几乎没有。鹰骑最大的麻烦就在于:有些人到了发育的年纪,即便只吃菜叶也会长肉。选择洛拉玛人,至少能规避这层隐患。
  紫袍不是傻子。圣所一级的可能是,圣殿出来的,通常不是。他们知道自己爬不上鹰巢,更知道云鹰不认识法锤。他们留在王宫,日以继夜对女王施压。不过究竟是圣殿出来的使者,没有下作到用残忍的手法给女王和她的女儿验身,只是谈心。
  具体谈了什么,无人知晓。结果就是一个月后,女王在铺展双翼、盘旋嚣叫的数十只巨鹰的阴影下,命禁卫挥动钢斧,齐根斩断了自己的双腿。十二名“洛拉玛鹰骑”读懂了女王的诉说,更读懂了女王的仁至义尽。她们带着自己的“孩子”以俯冲之姿决然撞向崖壁。鹰骑无腿,鹰骑不跪!
  红土之上,对厄古斯的敬畏最为寡淡的群体,当属鹰骑。“人”所能企及的最高处就是山峰,唯有她们,日常便以神的视角俯瞰山巅。
  断了双腿的女王残喘数月,居然活了。而且活了很久,甚至在二十年后又生下一个女儿。她是“埃博拉家族”最矮小的女王,也是鹰骑眼中最高大的。每当她坐着那副造价堪比云鹰的“灰白色轮椅”出现,都无形中加剧着人们对教廷的敌视。包括鹰骑,也包括敬仰着鹰骑的臣民。这不是女王的本意,却也由不得她。
  透过“埃博拉城”的“圣所”按固定比例上呈的“奉献”,“圣堂”当然清楚人心的流变。对他们而言,那地方就像一块疥癣,瞧着膈应,剜去太疼。
  “圣堂”一级,包括“执事”在内的绝大多数紫袍都没资格知道:鹰骑,是他们自己调教出来的。在那段根本不存在的“教政合一”的历史中,由数任教皇主持,前赴后继折腾了一千多年,才终于办到的。
  鹰蜂堡,是“驭鹰师”创建的国度。他们承袭了驯鹰、驭鹰的手段。然而从源头上,“埃博拉王国”那巴掌大小的一块领地,怎么可能有足够的财力、人力,支撑他们摸索出驯养云鹰的办法?
  后来,神教主动退出世俗,又花了几代人的工夫抹除“紫袍执政”的过往。在那个过程中,他们当然不希望“驭鹰之术”留在尘世,连马都没有才好呢。
  最终,“驭鹰师”仅存一脉,亦彻底遗忘了源初。驯鹰的人,开始崇拜鹰。她们坚信:自己翱翔于天穹,是因为“鹰神”的眷顾。
  …………
  “陛下,我儿子真不能嫁给‘茜波丝’吗?”提玛玛王国内腹,距离埃博拉边境很远很远的地方,莫维坦、墩墩陶两位主将,已穿上了笨重闷热的“防蜂服”。哪怕在营地中也不敢脱。幸好“面罩”还是可以扒开的。
  “不行!如果你死了,巫依洛会想办法让你的两个儿子嫁给贵族,就是这样。”墩墩陶向来不是个啰嗦的人,然而这件事情,从王都在此处,莫维坦已经反反复复拒绝了十几次。而且…这肯定不是最后一次。
  “茜波丝”是墩墩陶的妻子,嫁给他之前是名妓女。那时候,施沃茨城还叫达达利城,墩墩陶也没有姓,他是个小兵,叫萨林新。王国兵的薪俸不低,却也难同时满足酒、色两个欲望。尤其萨林新还特别能喝。有个叫“茜波丝”的妓女对他很好,总是违着妓馆的规矩给他更多时间,好让他多来一次。为此茜波丝还挨过一顿鞭子。
  “等我做了将军,娶你!”大丈夫言而有信。九年后,“茜波丝”变成了“茜波丝-墩墩陶”。
  茜波丝很好,只有一点麻烦。她吃了太多避胎药,可能生不了孩子。后来,萨林新有了两个私生子,如今一个四岁,一个十六岁。萨林新八十多岁,年富力强,原本没花太多心思考虑身后事。直到陛下告诉他,要打鹰蜂堡……鹰蜂堡,那可是鹰蜂堡啊!
  陛下本人也去,萨林新身为主将,无话可说。而且墩墩陶是个有野心的男人,或许“当国王”的念头已经憋了回去,“做名将”却是自小到大,从未改变的梦。带兵的,有哪个没幻想过鹰蜂堡?干你祖母,要真能成,少活两百年也认了!
  可是…我的封地怎么办?我要是死了,一切都是茜波丝的,这没话说。可然后呢?茜波丝为我哭几个月,接着再娶个男人回家。老子拼着性命挣下的封地,就这么便宜了外面的野男人?
  墩墩陶不甘心,越想越不甘心。灵光一闪,起了飞智——让我儿子嫁给茜波丝,不就成了!
  可女王不答应,王后也不答应。别人反对就算了,你俩怎么有脸……唉,私生子就该藏着,不该弄得满城皆知。就算给人知道了,也应该打死不认!我原先还觉得那些旧贵族虚伪,私生子怎么了?有啥不敢认的?现在终于懂了。干你祖母!这么多年,咋就没人提醒我呢。
  “王在法上,理在王上,神在理上。你想乱伦,去圣殿求大主教,磨我没用。”墩墩陶不说话,但莫维坦似乎看懂了他的心思。叶玄也挺委屈,那他妈不是我姐姐!可他没法儿解释。大义的名分已经在他手里,无人质问,他就更没机会解释。
  在外人看来,莫维坦嫁给巫依洛是乱伦,萨林新的儿子嫁给茜波丝也是乱伦。区别在于,莫维坦从来没有当众承认过,他甚至为此砍掉了哈方索的右手。不承认,就不存在。哪怕所有人都觉得女王和王后长得很像,不承认,就不存在。
  “……是,陛下。”墩墩陶低着硕大的头颅,穿着臃肿的蜂服,像只没偷到蜜的狗熊。
  “别尽琢磨死后的事,多想想怎么打赢吧。”叶玄有点担心。墩墩陶无疑是他有限的选择中最好的统帅,可这样的心境,能行吗?
  “啊…我来找您,就是要说这个。”提及正事,墩墩陶委屈的神情立即收敛,眼中闪过一丝凶意:“分兵前,把‘蜂服’烧了。”
  “…说下去。”叶玄顿了一会儿,掩藏惊愕的同时,也在猜他的理由。
  砰、砰。墩墩陶用自己的厚掌拍了拍肚子。“这玩意儿总数不够。王国兵有,农匠兵没有。可是王国兵上阵要披甲,这玩意儿跟铁甲不能一起穿,跑几步就得热死!不上阵的时候,也不该穿。力气、士气,全被这鬼东西耗没了!”
  “全烧了,不会哗变吗?”莫维坦问。
  “所以要烧在‘分兵’之前,这样的命令,只有我能下!啊还有您。”
  “破釜沉舟啊……”叶玄想说,没说出来。译成沃夫冈伽语就不对味儿了。
  “烧给王国兵看,也烧给农匠兵看。”墩墩陶继续道。“现在连一根鹰毛都没见着,农匠兵已经快要哗变了。陛下,这一仗要想打赢,唯一的可能就是速胜!唯一的办法,就是硬顶着鹰骑,端掉鹰巢!”
  没有防护的四万兵马,多久会被鹰骑屠净?屠到什么地步,全军会彻底崩溃?军中有墩墩陶或没有墩墩陶,触发崩溃的那条“死线”会偏移多少?叶玄当了两年多的将军,以名义上的“统帅”身份亲历过“尼昂要塞”和“达达利城”两场战争。如今,他还是不会打仗。
  “烧到哪一级为止?”
  “小营。”墩墩陶早就想好了,他是来请示或者劝服,不是来商量的。
  “施沃茨王国”毫无改动地延承了“达达利王国”的军制。这也是“北境”最通俗的军制。除特殊兵种外,一个“小营”约三百人,一个“大营”九百至一千人。到了“大营将”这个职级,就是纯粹的指挥官,没有机会亲自杀敌了。但如果战败,还是有机会被敌杀。
  “小营将”依情势而定,有时候喊“给我冲”,有时候喊“跟我上”。大军之中,“小营将”一级是承上启下的枢纽。在主将眼里,他们是兵;在士兵眼里,他们是将。
  “小营将”敢不敢死、肯不肯死,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军的士气。墩墩陶日常巡营,重点关照的,正是精锐部队的“小营将”以及他们身边的亲随。
  烧掉“小营将”的蜂服,就是明确无误地告诉他们——不准备让你们回去了。要么倒戈,要么疯狂地进攻。没有第三条路。
  “烧的时候,算我一个。”莫维坦说。
  “陛下,‘帅营’里有千来号人,这么多嘴,堵不住的。”
  “谁告诉你我要演戏了?”
  “您…不成,不成!”
  “我把全军的指挥权交给了你。我陪你出征,住在你的营地,连随身禁卫都换成了你的亲兵。萨林新,你以为我是来干什么的?”
  “……”墩墩陶沉默良久,他没答应,也没拒绝。这样的莽撞他当然不能认可。原属莫维坦的军队现在归他指挥,然而王后个人的行为,不是他所能左右。
  “陛下,我儿子真不能嫁给‘茜波丝’吗?您帮我想想办法……求您了。”烧蜂服的时点与细节,墩墩陶禀报了将近一个小时。离开莫维坦的军帐前,他又回过头嘟囔了一遍。
  “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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