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李正下了私塾回了家,想到自已的书法境界如此不堪该如何是好呢?现在练字为时已晚,历朝历代有哪位书法大家是一朝一夕可以成就的?思滤半天后他决定让一件这个时代不该出现的东西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那就是-笔。中世纪到公元19世纪,欧洲部分国家主要书写记录的主要工具就是羽毛笔,使用方便快捷,且制作简单,写出的字体小而精致。想到这里,李正忽然想到前两天种的玉米是不是该发芽了,是时候去看看了,于是出门到临屋叫上虎子,再怎么说那深山老林的让他一文弱书生独自上去却实有点难为他,李正胆子小,从上世开始他就特别的惜命,奈何被晒死在科威特让他始料未及···
二人来到山上后直奔种玉米的地方,结果发现刚种下几天的玉米竟然真的露出了新芽,数了数发芽率出奇的高,已经有29个种子长出了新芽,想不到初来大唐的玉米也如此给力,这让李正的心升起了无限希望。有了玉米,家里断粮的问题可以彻底解决,如果高产,还可以做些文章。虎子这时看着这些小苗苗心里不知道李正到底在搞什么,也没多问。身为典型的单细胞生物最大的特点就是不要让脑子转起来,那样会很累···很累···
二人走在下山的路上时巧遇村里的王猎户,王猎户是这整个村出了名的捕猎能手,人也特别仗义,通常家里有吃不完的猎物还会左邻右舍的分一分,看今天这个样子,王猎户收货不多,只有一只野扑棱。李正看着这只野扑棱的羽毛色彩斑斓五颜六色,继而想到了羽毛笔,上前询问道:“王大哥今日收获咋样?哟,这家伙可真漂亮,不知王大哥能否给小弟拔几根羽毛回家欣赏?王猎户看着李正,心里犯怵,心知这二人在村里远近闻名,二话不说薅下一把羽毛递给了李正,拿到羽毛之后跟虎子下山回到家。回家之后也没闲着,把要来的羽毛选了几根顺眼的,分别进行加工,把羽毛的尖端部分,空出一部分用削好的木块夹住,方便书写时拿的更稳,别说,这东西制作起来还真是简单,如此已经可以使用。沾墨后在纸上写着: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如果没记错,这应该是李绅的悯农啊,这个时候写这么一首诗还真是应景,在这个闹饥荒的年代,放眼整个大唐又有多少户农家可以高枕无忧?李正拿起这首诗看着自已得意的笔锋,扯开嗓子就喊:“还有谁”这不单是李正自已吹嘘,上一世,李正的硬笔字虽说没出过字帖,却也是独树一帜。满意,李正很满意。一夜无话
次日一早,天还下着毛毛细雨,李正穿着那身新褂衫走进了学堂,拿出一支刚制作的羽毛笔得意的笑了,这次谁还敢说我字写的难看?哼哼!
闫夫子来了之后眼角撇了一下李正后走到了自已的位置,今日讲的还是论语。夫子念一句下面这些学子也摇头晃脑的跟着闫夫子朗诵一句,李正虽说也学过论语,但朗诵起来也没像现在这般摇头晃脑啊,李正摇也不是不摇也不是学了个不伦不类。朗读结束,可能是闫夫子年事已高,需要休息,坐在了讲台上,下面这些学子们也比较懂事自学起来。正在这时,门口进来一个半大小子,身材有些胖,说话的声音显得有点粗暴:学生程处默拜见闫夫子。李正听到程处默这个名字脑子里炸了雷,这个程处默可是名人之后啊,李世民凌烟阁二十四功臣当中,其中有一个被封为卢国公叫程咬金的将领,其大公子史书上也有记载,名字就叫程处默,你说巧了么这不是。自已自从来到大唐后遇见的第一个名人竟然是他,而且还和他做了同窗,太戏剧性了。
只见闫夫子抬头看了眼程处默,指着李正旁边的位置道:你的位子在那里”程处默身材高大,基本上用膀大腰圆来形容最贴切,想来这人平时属于大大列列那种作风,坐下的同时左右嘿嘿两声,表达了他在跟同窗打招呼。当他见到李正手里拿的羽毛笔时竟楞了几秒钟,问了一句:“兄台,此乃何物”李正不知道该怎么给程处默解释,“哦,写字用的,兄台不必诧异,程处默看着李正用这玩意写字,也是惊掉了下巴,但当他看到纸上写的字时又是一楞:兄台高才,默平生未见,敢问兄台如何称呼,年方几何?小生李正,年方二八,未加冠,阁下呢?程处默回答道:“刚加冠,没看我束发了吗?兄弟你写字如此怪异可否让为兄一观?李正随手一摆表示拿去随便看。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程处默小声朗读后脸红脖子粗的拍着大腿:“妙哉”兄弟,这首诗何人何时所做?李正微笑表示,就刚才,一时有感而发而以,难登大雅,程兄莫再取笑。抄袭毕竟是抄袭,李正心里多少也有些不好意思。而就在这时,闫夫子闻声来到他两书桌前,拿起那首诗,再次颠覆了三观。先说这字,比起昨天来看,简直是天壤之别,字里行间透着娟秀而不失苍劲有力,唯独字体太小,让闫夫子的老花眼感到一分吃力。随既说道:“少年郎,这首诗也是你本人所创?李正也没跟他客气:“是学生所创,一时有感而发而已,难登大雅”闫夫子越听越不对劲,怎么听都觉得这小子是在刺激他,昨日那首诗的余力未除今儿又来打他脸,好个庶子,你纵有诗材八斗,竟也不知给老夫留些颜面。这些话当然也只能想想,让他这个熟读圣贤几十年的老妖怪说出这些话也是做不到,是的,臣妾做不到啊···放下诗,头也不回的走了。程处默虽说是个莽夫,但生在公爷府对于诗这一类事物也略知一二。上前拉住李正,啊那个兄弟,此诗作巧妙绝伦,可否转赠于我,李正想都没想就把诗拿给了程处默,心想,这个程处默这是几个意思?自已随手拈来一首诗至于这种表情么!他不知道的是,此时的程处默心里正打着他自已的小九九。只见程外默从衣袖里缓缓取出一定银子塞给李正,李正瞬间秒懂,程处默这是买断知识产权啊,都说古人诚不欺我也,可这程处默的作法却让他开了眼界,哈哈,发财了。才上了两天私塾就超额回本了,嗯,不得不佩服自已当初做的英明。只有读书才能出人头地。放学后,本正带着程处默给的银子回了家,虽说这是他凭自已能力赚的,但想到老爹老娘花钱供他上私塾,所以他决定上交国库。当他把银子交到李永年的手里时,李永年接过银子问:“哪里来的?李正不慌不忙答道:儿今天随手作了首诗,被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看上,这银子就是他给的。说到这里,李正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反观老爹的脸一阵青一阵白,难道哪里做错了吗?紧接着只见老爹啊-蹴-伴随着一个圆润的物体飞了出去,而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根藤条,李正见势不妙,跳进院中,父子二人你追我赶,李正他娘见到老爷发这么大火也追了出来,怎么说家里就这么个独子,万一打出什么毛病该如何是好!李永年这会也追累了,气喘嘘嘘的:好个瓜怂,刚去私塾两天竟做出此等伤风败俗之事,看我今天不打死你,说着又要追过去,却被妇人拉住了。李正此时除了累,心里也是各种不服,老子把银子赚回来你不表扬两句不说,还追着打,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呵呵!然他所不知道的是,在这个年代,由于君主爱诗,整个大唐也是诗风正浓,对于平头老百姓而言,诗是神圣的不可亵渎的所在。而在李正心里,就这么一首破诗还不是弹指一挥?这就是几千年的代沟,耶稣来了也解决不了这件事。饭间,一家三口低头吃饭,李永年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没能忍住:瓜怂,以后再见你用铜臭换圣贤,非扒了你的皮!说,一共卖了几首诗?李正有些不解,啊,就一首,就一首,儿如今受孔圣人眷顾,作诗的事手到擒来,现在儿房间还有一首,您要的话儿现在就去给您拿来,没等说完,李永年人影一闪,没了。没过一会儿就听屋外哈哈哈哈的狂笑声,李正看老爹笑的夸长,出言提醒,爹,您拿反了!李永年老脸一红,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憋的通红。
李永年不识字,但他知道如今,诗这个东西可作为敲门砖,用来打开仕途的大门,儿子灵醒,是他这个做老爹的十个绑一起也有所不及,既然如此,他现在最该做的事就是为儿子的仕途奔走。第二天,李永年照常去地主家上工,所不同的是,怀里揣着李正写的那首诗,他要请地主老崔帮忙把这首诗送到县衙去,寻常读书人都是直接送达知府,再由知府送到尚书省吏部。随着这次奔走,李正带回来那定银子理所当然的也进了崔地主的袖子里。
这一日风和日丽,长安朱雀大街一酒楼之上一处雅间,程处默坐东,桌子周围分别坐着秦怀玉,长孙冲,房遗爱等人,只见程处默今时不同往日,谈吐风雅,跟大家说话的语气也有所改变,难道是程大叔让他去学堂后,此子转了性?众人也是不明所以,正在大家满腹疑虑时,程处默从怀里小心的掏出一张宣纸,纸上是他抄录李正的那首七言诗。这几人当中属房遗爱文学方面造诣还能说得过去,拿起宣纸开始朗读,等房遗爱读完之后,一桌子的人都傻了,无不震惊的全都看着程处默,而这个时候的程处默心里也在打鼓,大家这是什么眼神,
我,我于学堂闲暇之间即兴所做,莫非大家觉得此诗难入尔等法眼呼?这时只见房遗爱开口说道:未曾想,程兄才刚入学两日就能做出如此佳句,愚弟敬佩不以啊,紧接着,秦怀玉也树起大拇指道,兄弟高才,为程老弟贺,说完大家也都无比赞赏的拿起手中的酒一饮而尽。而就在这时,雅间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说是不速之客,却贵不可言的存在。此人乃是李世民的第四子,李泰,李泰为人谦和,特别在诗情方面更是高于其他的几个兄弟,故尔李世民对他是宠爱有佳。此时的李泰和李正同龄,在这些人当中他最小,进门后双手抱拳道,
青雀见过各位小爵爷,大家何事如此开怀?程处默等人一看是李泰,纷纷起身回礼,说实话,他们这些人加起来也不敢得罪眼前这位魏王,不只是因为他是当今皇帝的四子,单单才情,在座几位也比之相差甚远。房遗爱拿着程处默的诗给了李泰,李泰过目之后连续说了两次,好诗好诗,此等佳句何人所创?本王想与他对饮三百杯,常在深宫不外出,未曾想长安竟出了这等妙人,敢问做诗之人何处?长孙冲瞅准了时机起身道,启禀魏王,伸手指向程处默,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李泰看了长孙冲一眼意思是确认下,又看向程处默,文人之间眼神交锋也是电光火石之间一闪而过,但是他觉得为何程家这小子的眼神里没感到一点交锋的意味?随后也是用了一车的赞美之词,让程处默得意忘形。因为李泰在场,所以,这件事很快上达了天厅,咱们这位李二陛下在诗的国度里也是自诩不凡,知道后立马让人传来了程咬金和程处默,二人来到大殿前叩见了天子后,李世民同这父子二人聊了些家常,言语间无不对程处默似有非有的称赞,越看程处默越顺眼,这也许就是文人之间的惺惺相惜吧。而程处默这时豆大的汉珠从额头流到了脸上,胸腔里空间变的狭小,心脏几乎从嘴里跳出来,他没有想到这么一首诗竟能上达天厅被皇上知道,一旦被皇上知道实情这可是欺君,欺君什么概念?要杀头的!越想越不对劲,死就死吧,别连累老爹就好。
转身再次脆到了大殿前:启禀皇上,小子有罪,小子有一事欺瞒了皇上,还望皇上看在小子年少无知的份儿上饶恕小子这一回。李世民皱了皱眉头道:程家小子,何事欺瞒于朕,给朕细细道来!
是这样的皇上,小子前几日奉父命去辖区私塾增长见闻,偶遇一白面小子,此人有些怪,写字不用笔用的是羽毛,但才华横溢满腹经纶,古有曹植七步成诗,而这小子课堂之上随手揁来,随后,随后···
程家小子你大可直言不讳,朕恕你无罪就是
程咬金见状过去就是一脚,皇上都恕你无罪了你还吱吱唔唔做出妇女之姿是何居心?程处默对着李世民连磕好几个头:多谢皇上不杀之恩,回去后定当痛改前非,程处默继续说道:
随后就把他的诗买了下来,今日邀约几位旧友在朱雀大街的酒㮃上饮酒之时炫耀了此诗,李世民听后有点不大相信程处默所说的那个白面小子能有这般才情,毕竟才二八年华还未冠礼,乡下的小子有几个能像这些皇亲国戚这般,从小有机会对诗耳濡目染!随既:
程家小子,朕虽恕你无罪,你若再对朕欺瞒朕便不顾程爱卿这层关系也要斩了你。
程处默听到李世民的词锋如此犀利,吓得一哆嗦:小子句句属实,决不敢再欺瞒皇上一丝一豪,请皇上明察。李世民搂着有些稀落的胡须挪了两步,诗也能卖?此子姓甚名谁家住哪里?程外默:
这小子名为李正,李家村人,小子知道的就这么多了。
这件事没有太多的发酵不了了之。一夜无话
同日,李正叫上虎子,二人往山上运输水和肥料,他知道这些玉米来之不易,虽没珍惜到搂着睡觉的地步,却也时时刻刻的想着这件事。玉米苗又长高了不少,长此下去,用不了几个月就可以“丰收”了,日子一天天的过着,李正每日往反于家和学堂之间,其他的时间就是和虎子看好玉米,为此,虎子也了解到这些苗苗对于李正来说很重要。同时,李正和程处默的关系也日渐升温,二人已经称兄道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