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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塔尔镇在中土的最北边,镇上有很多的农场,春天百花盛开,会招来五彩各异的蝴蝶,小镇上生活着很多诛荣人,有人说诛荣人是中土人族中最少的一个种族,诛荣人长着四个耳朵,在脸后的两侧,但他们的耳朵很小,是正常人的一半大小,所以每一面长着两个耳朵也感觉不到拥挤。
他们身材没有奥里人那般强壮,但他们很聪明,身体协调性很好,胆子也很大,除了喜欢耕种之外,他们也喜欢打猎。
但在古老的岁月里,却是没有人听说过,有关诛荣人的事迹,也许是因为他们喜欢和平。
诛荣人很少发怒,但一旦发起怒来,他们蓝色的眼睛就会变成紫色,就像是两颗发着光的水晶,但这种时候很少,即使在他们打猎的时候也不会出现紫色的眼睛。
可塔尔镇四季分明,春耕秋收,享受四季的规律,健康的诛荣人可以活到两百岁,这是因为可塔尔镇上如今就有一位一百九十三岁的诛荣老人。
可塔尔镇的冬天很冷,诛荣人爱劳动,又爱干净,在冬天来临前他们储存很多的食物,最多的就是甜美的南瓜。
诛荣人喜欢吃南瓜,因为南瓜很甜,吃起来让他们心情特别的好,会忘记劳累和苦恼,但在冬天里他们也会踏着皑皑白雪进入寒松林,扑杀一些大型野兽,这很冒险,但诛荣人不怕。
皮毛可以在冬天里抵挡风寒,当然重要的是一家人可以吃上架在火炉上,烤得香气扑鼻的美肉,让他们不会担心可塔尔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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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里·费尔顿今天早早地去了农场,他的南瓜成熟了,他可不想在自己收获之前被讨厌的三眼叽咕老鼠搬走,最重要的是,今天是他六岁儿子的生日。
费尔顿出生在可塔尔小镇,也许他天生就是个冒险家,十几岁就独自离开了小镇,在外面飘荡二十年,直到十年前费尔顿突然地出现在小镇上,若不是一些老人记忆还在,恐怕没人能认出他。
十年前费尔顿回到了小镇,与比他小九岁莎拉·埃玛相爱,几年后他们在小镇上结婚,婚后埃玛为他生下一个男婴,取名肖恩·费尔顿,费尔顿喜欢叫他肖恩。
肖恩生下来就很强壮,出生时就有十磅重。
今天是肖恩六岁的生日,费尔顿很早就起床,他要去农场把成熟的南瓜用他的那辆马车运回。
可塔尔小镇上并非只生活着诛荣人,还生活着一些“热爱”诛荣人的小家伙们,它们是长着三只眼睛的老鼠,但这些小家伙可是天生的小偷,个头虽说只有诛荣人脚掌大小,但却是很聪明,懂得团队合作,可以将一个半个水桶大小的南瓜搬回洞穴。
他们合作推动南瓜的时候会发出叽咕...叽咕...叽咕的声音,就像是喊着口号,所以小镇上的诛荣人把它们叫做叽咕,叽咕老鼠。
诛荣人喜欢吃南瓜,叽咕老鼠同样喜欢,所以可塔尔小镇上叽咕老鼠是不会消失的。
费尔顿要在中午之前将成熟的南瓜全部用马车运回家,他还要准备今天的晚宴,他可不想让肖恩失望,最重要的是他要送给肖恩一个礼物。
那是一把剑鞘,有兽皮精心制作的剑鞘。
费尔顿每年都会为儿子准备礼物,可今年肖恩却是主动提出;他想要一把剑。
费尔顿没有马上拒绝,他知道儿子还小,剑并不适合他,所以他用了一个月时间打造出了一把剑鞘。
中午之前费尔顿终于将南瓜运回了自家的储藏室,他又赶着马车在镇上买了很多美食和果汁,还有一个圆圆的生日蛋糕。
诛荣人每天只会吃一顿饭,喜欢劳动的他们选择在夜晚来临时享受美味。
费尔顿回来的很早,马车上装得满满的,马车刚进了小院的木门,肖恩就高兴着大叫跑了出来。
“爸爸...爸爸,你就知道你一定会为我准备生日礼物的,还会给我准备生日晚会。”
费尔顿跳下了马车,将肖恩抱起举得高高转了好几圈,直到肖恩有些头晕大声求饶才将他放下。
埃玛走出了房门,看着欢笑的父子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亲爱的,今晚肖恩的生日宴会会是四个人。”
埃玛走到马车前,帮丈夫卸下车上的食品说道。
“什么?四个人,我记得我没有宴请可塔尔镇上的任何人。”费尔顿有些疑惑。
“亲爱的,你没有记错,可塔尔镇上的人不会为只有六岁的肖恩庆生的,但他不是可塔尔镇的人。”
埃玛正说着,费尔顿就看到从屋内走出一位发须皆白的老人,他的个子不是很高,要比诛荣人还要矮一些,但却是穿着一身灰色袍子,留着长长的胡子。
老人走起路来有些跛脚,右手还拄着一个木杖,这根木杖埃玛没有注意,但费尔顿在看到后,则是收敛了笑容。
那根木杖黑色的,要比老者高出一头,上端顶头有一个像是天然形成的圆疙瘩,根本就看不出是什么木头。
老者脸上布满了皱纹,但却是看得出皱纹下的慈祥。
“亲爱的,老人家远行时腿受了伤,他需要休息,所以我将老人留下为肖恩庆生,你不会反对吧!”
埃玛似乎看到费尔顿有些不高兴,连忙拉住丈夫的手说道。
费尔顿深爱妻子,他知道妻子善良,即使受伤的不是一位老人,妻子也会这么做。
“亲爱的,没事的,只要肖恩喜欢我是没有意见的。”
“爸爸,我喜欢老先生讲的故事,您就让他留下来好吗?”
肖恩用恳求的目光看着费尔顿。
“我叫费尔顿,夫里·费尔顿,欢迎参加肖恩的生日晚宴。”
费尔顿向着老者伸出了右手,脸上露出了微笑。
“比尔·卡内基,我喜欢别人叫比尔,能得到宴请是我毕生的荣幸。”
老者同样伸出了右手,费尔顿与比尔用力的握在了一起,相互拥抱一下,小院中响起了四人的欢笑声。
秋天的季节夜晚不是很冷,费尔顿家的餐桌上推满了丰盛美食,还有埃玛在屋后的葡萄园采摘的葡萄酿造的美酒,大家为肖恩唱了生日歌,肖恩高兴地吹灭了蜡烛。
今天肖恩的生日,费尔顿破例让他喝了葡萄酒,埃玛也有些喝醉了,在酒量上来说,诛荣人不是强项。
“肖恩,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费尔顿神秘的在柜子中取出了一个剑鞘,放在了肖恩的面前。
“天呐!它太美了,如果这里面再有一把剑就更完美。”
肖恩很喜欢费尔顿送给他的剑鞘,他几乎乐得合不拢嘴。
“你会的。”费尔顿高兴地说道。
这个生日晚餐大家吃的很高兴,午夜来临,埃玛抱着肖恩回了房间,可塔尔镇的秋天夜晚很凉爽,睡觉会感到非常的舒适。
“费尔顿先生,我觉得您应该给肖恩一把剑,不是吗?”
比尔和费尔顿仍在继续品尝着葡萄酒,二人的谈话似乎刚刚开始。
“不!他还小,诛荣人不喜欢战争,我的儿子将来注定就是这片农场的主人。”
比尔坚决的否定到。
“雄鹰的翅膀注定是要翱翔在天空,即使折翼,他的心扔不属于大地。”比尔坚持说道。
“这是我的家,我不会允许一个外人来决定,等肖恩长大了,我会给他一把剑,但不是现在。”
费尔顿有些生气了,声音变得很大,但想到了妻子与肖恩,又将声音压下。
“费尔顿先生,也许你是误会我了,你知道剑为什么要有剑鞘吗?”比尔没有一点在意费尔顿的语气,他很感激费尔顿一家的热情款待。
费尔顿没有回答,而是很认真地看向了比尔。
“因为剑杀气太重,有了剑鞘就可以光芒内敛,所以剑要看在何人的手,正义之人,定能斩开黑暗,迎来光明。”比尔的话说的很慢。
费尔顿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明天你离开我的家,我们诛荣人不喜欢外面的人,你的到来将会给我们家带来麻烦,所以你就享受这一顿的美餐吧!”
这是费尔顿用婉转的话说出了逐客令。
“不!费尔顿先生,我想我还不应该离开这里,为了找到这里,我走了一百多年,几乎走遍了中土每一个角落,但这个世界太大了,总会有很多的角落被人遗忘的。”
比尔脱下了鞋子,尽管在餐桌前很不礼貌,但比尔还是这样做了,他将长袍掀起,裤腿轻轻地提起。
“黑灵诅咒!”费尔顿在看到比尔脚踝处一个黑色,好像是蝴蝶刺绣的图案后大叫一声。但随后就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我什么也没有说,我只是酒喝得太多了。”
“不,费尔顿,你的酒量不错,我们都没有喝多。正如你所说,这的确是黑灵诅咒,它是来自魔域,人们都习惯叫它黑焰山林,只有黑焰山林中的黑灵巫师才能召唤出黑灵诅咒。看来你要比我想象的还要知道得多,不是吗?费尔顿先生。”
“不不不,比尔我想你是搞错了,事实上我什么都不了解,我只是随口那么一说,我现在都忘了我到底说的是什么。”费尔顿说话有些紧张,连忙解释道。
“有些事发生了就永远也不会被人遗忘,即使它成为了传说。我相信即使诛荣人躲在遥远的可塔尔镇,终会有一天被人想起,来揭开尘封在诛荣血液里的记忆。”
比尔说着向着,用他手中的木杖向着窗外一挥,一道炫目美丽的光霞在窗外出现,它如一只调皮的兔子,跳动着一道道美丽的弧线,片刻后消失在夜空中。
“你是法师!是啊,我早就应该猜到了。”费尔顿从愤怒中转变成了惊恐说道,他的声音很高,若不是肖恩与埃玛睡熟了,一定会被他的声音惊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