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字:
关灯 护眼
笔下文学 / 玄幻奇幻 / 下一万场雨 / 第十五章 风不止倾心

第十五章 风不止倾心

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我虽然失去了形体,仍感觉屁股火辣辣的。
  “好吃的无话可说,可过了不久,那个摊子就被城管赶走。我再也没吃到比那个更棒的炸串,如果现在孜孜不倦地攻击我的屁股,就可以让我回到那个时候,我也会心甘情愿地承受的。”
  “我只能让你体会,可是你无法永远留在那里了,记忆是撕裂的荒野,确实存在过的梦。”
  “你要吹吹风吗?那会让你好受些。”河流问我。
  “我是想的,只要单纯的风就好。”
  一个泡泡过来,里面有嘈杂的声音,我顿感不妙,可是就这样陷了进去。
  高二那年的一个课间,我带着狗击毙去找姚某(分班的原因,姚某去了别的班),姚某不在班里,我便对狗击毙说我们走吧,可他拉着我,看着白板上吴青峰唱着,声音此时也开始落入我的耳中,在放吴青峰翻唱的起风了,这个课间改变了一个人,也伤害了一群人。在KTV的包厢里,他一个小时里可以唱四遍,并且在其他歌曲的间奏中还能忙里偷闲地唱几句曾难自拔于世界之大。从那时起,狗寄吧的心中就刮着无边无际的风,我丝毫不想理解他的心境,可他风的不止不休,诉说着他的哀愁。“吹拂你的海。”河流的旁白。
  群众的伟大之处在于,如果总是议论着她和他,就会有人不由自主地往前。
  闲话有时比情话有效。
  如果大家看过这本书的第一章,其中我谈论过那个做了激光手术治疗近视的男人。有关于他的高中时代,是在一片平静中悄然迸裂的。如果把各位换作他,我想都会有一样糟糕的答案。
  有关那个男人,他的绰号是狗击毙,击毙是谐音,代表了两个粗秽的字,由于我在上一章被母亲教训过后有所收敛,这里就不叫他真正的叫法。
  是我起的。
  我们是高二才认识的,按一次考试的成绩决定位置,他便来了我们班。他坐在我的后面,那时我们并不熟络,他便常常用手刀搓我的头,从后脑勺搓到我的肚脐附近,并说着:“狗毙呀你。”他是个和我很投缘的人,所以我赐给他一个好名字,我起这个名字比他姥姥为他起名字还用心。
  他是个情绪都写在脸上的人,一丝不苟的发型,就像一个擦了一斤大宝SOD蜜的黑色头盔。他的眼睛大并且突出,就像正被刮鱼鳞的草鱼看着你一样,有着突出的地位。我望着他的侧脸,常常担心他的眼球单飞。他的脑子是异常灵活的,我问他是否有女朋友时,他会发动整个脑袋瓜子来大幅度且缓慢地左右摆动,就像一个落枕的乌龟把头部从壳里掏出来活动一样。这叫人很难不确信他是个十分聪慧的人,另外值得佐证的是他考进了我们班。
  他个子不高不低,花了十五块钱改动的校服裤腿非常紧吧。体育课足球踢他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腿很细,黑裤子又黑又紧又油亮亮的,配上他有些短的白袜子和黑色的运动鞋。让我十分仰慕,他真是个衣服架子。再配上他似乎有些营养不良的上半部分,突出的眼珠子,没来由的痴笑。唾液淀粉酶的高活性,嘴边挂着的众多白沫,当他张开血盆大口的时候,涎水又化做一根根伸缩自如的丝儿,此时他的舌头像被碾死的一滩知了,死知了若有所思地抬高和外出,令丝震颤。他是那么瘦,比一般人类少上几根肋骨,他就和他紧吧的裤腿一样,卓尔不凡。
  由于他总是在后面侮辱我,我记不清楚他这样做的动机,大概就是我挖苦他像个螃蟹一样常常口吐白沫,那时候他还戴着眼镜,而且他那时还没什么值得挖苦的,因为我还不甚了解他。我们熟络以后,他的一言一语,一举一动都值得发掘。
  他官方的称号是狗击毙,遇到一些文化修养不高的同学,会叫他狗寄吧,于是他幸运地拥有了两个绰号,后来我亲切地叫他:“击毙哥。”带着少女怀春的甜美,他便十分受用。宿舍里他和我是头对头睡觉的关系,我借来的随身听他也要占有一个耳机,常常是前奏还没结束,歌手还没登台他就抢先打起呼噜。声音就像水钻和电钻的交织。夏天空旷的夜晚一开始还没有出现空调,鑫哥留下呼噜声和我做伴。让我对下铺剩下的两个男人恨之入骨的是:其中一个畜生往床上一次性喷五斤花露水,把床单都浸润的绿油油,把下铺住成了水帘洞。另一个牲口则是像做贼一样躲进了蚊帐里,随后对我吃吃地笑,并且还在肚脐眼上顶着一个小电风扇,作用类比于肉店里驱赶苍蝇的初衷。我本来还异想天开地认为狗击毙会帮我分担火力,但打鼾使得他瘦弱的躯体在睡眠以后始终以肉眼无法观测的频率和振幅震动着,蚊子刚想叮他,便因为晕车般地眩晕而作罢,这躺旅程太过颠簸,纷纷败下阵来。
  所以地球上所有下铺的蚊子都只好平铺直叙地降落在我身上,我们学校盛产转基因蚊子,转基因蚊子盛产痒而大的包。这些杂种蚊子在我的头顶上井然有序地盘旋示威,我稍有动作就狡猾地远离,等我静默又纷至沓来。这样炎热的天气,我却不得不盖着毛巾被,身上的汗水已经潮湿又焦灼,但碍于蚊子的淫威,我不得不韬光养晦,只把脑袋露出来,摇头晃脑地和蚊子周旋。这时候我就在考虑,如果人类的祖先睡在我的床铺上,人类进化的成果便是把鼻子长在头顶上。
  多年生活在地球上的经验告诉我,蚊子一般不会吸脸上的血,但屋子里这几个王八蛋都各显神通,丝毫没有就范的勇气,只剩下我一颗裸露的头来对抗整个平原。这群同样王八蛋的蚊子也是饿无可饿,它们饿的忘乎所以,又别无选择。于是在我的额头、太阳穴、风池穴等做眼保健操常常按摩所以格外柔软的地方都留下鼓囊囊的大包,在我上嘴唇的中央不偏不倚地也留下一个,导致第二天我说话都变得娇羞起来。更有个狗娘养的蚊子口味独特,在我的青春痘上作奸犯科,一个大包把青春痘的体积也理所应当地膨胀了。变成一个二层小楼,我伸出手去抚摸我脸上的基本盘时,更加地清醒和难过。手缩回被子里时,顺手带回了两个土特产。
  更糟的是,我的眼中不知道进去了什么,似乎是一粒沙子。
  蚊子的抓耳挠腮虽然嘈杂,困意依旧企盼我闭上眼,可是眼中的坚硬又需要我睁开眼皮去除。我不得不睁开眼睛,困意被这好不虔诚的一开一合逐渐消磨。与此同时,蚊子们络绎不绝地从击毙身上跌倒又向我袭来,我恨死了这三个王八蛋。
  白天的时候,若我买了辣条,击毙会现出原形,张开拉着丝儿的嘴巴,,嘴角泛起阵阵白沫,像科莫多巨蜥吃鹦鹉一样。瞪着飞扬跋扈的眼珠子把我的辣条吸走,吞下后还会不断重复:“辣,太辣了,真他妈辣。”此时他突出的眼球更加突出,盯住我们手上的某一瓶矿泉水,他向来是不买水的,这为他日后的校园生活埋下了伏笔。他会抢夺我们的水,这本没什么,可他控制不住口中的丝状物,他附庸的附庸不是他的附庸。那会在瓶口留下,于是我们总是跳跃,跳起来,用手掌拍打他的背部,予以还击。他的确是个不太能吃辣的男人,于是我们外出吃火锅只得点鸳鸯的,并让辣锅对着他。他那时的笑容往往十分羞怯,带着少女怀春般的眷恋.
  击毙哥是个不错的人,我高中时代的午饭是只吃老头烧饼的。学校门口的烧饼夹肉,老板是个看起来就凶巴巴的老爷子,他的儿子和妻子负责打下手,由于他妻子长得良善,他儿子的面貌就像一个白净的萝卜那样人畜无害,他儿子负责收银和跑堂,妻子煮汤,老爷子做烧饼和夹东西,我给这家店起了名字,老头烧饼。击毙和我相遇以后,也爱上了老爷子的味道,我对他不俗的口味表示认同,这也能从侧面印证他是个靠得住的男人。从我们相识的约一个月后,他就失去了原本的名字,也有人叫他心哥,他的名字里有的字。我人生的最后阶段他已是四十岁作用,也发了福,这时叫他狗寄吧也叫我难为情。所以之后都以心哥代称。
  和他一起到我们班级的,还有一些人。
  暑假结束,我们升到高二,重组的班级每人有每人的座位。有人把空调打开,氟利昂开始蒸发,凉气吹到心哥的心巴上,驱散本无处可去的热,心哥坐在了他的座位上,那时他还没有做激光手术,他的眼神就和钻在土里打洞的鼹鼠差不多。文儿在门口的座位表上看了半天后,朝着心哥走来。心哥不敢确认她是否为他而来,他特立独行的眼球瞥了下又收回,他表现的异常的冷漠和得体,那时甚至连歌曲的前奏都没开始响起。
  文儿对心哥说:“我在找我的座位,我想我找到了,喏,就在你的屁股下面。”
  于是心哥站起来约四分之三,扎了马步弯腰去看自己的屁股,心哥茫然地看了看。“我应该没有压到你的东西。”心哥说这话时挺直了身子,左手扶起了腰,几乎和其他正常人看起来没有分别。
  “你叫什么?”
  “我是心。”
  “我叫文,实际上,你坐在我的位置上。”文儿在说这话的时候,声音柔软像翠绿的屏障,清晨阳光照在她乌黑的头发,和总有娇小的女孩会扑进她的胸膛的标志身形,她的双手轻松地交叉,深褐色的眼睛望着心哥出众的眼。心哥因此改变了站姿,像刚被捉到马戏团的猩猩。
  “不可能。不可能吧...别看我戴着眼镜,我看得清座位表,我再去看看好了,我明明确认了的刚刚...”
  心哥一路小跑的过去,头盔也开始有些变形,他像梅超风摸武功秘籍那样摸着贴在门口的座位表。看罢他又静静地走了回来。
  “这儿确实是我的位置,那个文同学,你搞错了东西南北所有的方向,你的座位,那里,离这里还挺远的。”心哥指着隔了两列的一个座位。
  文听完了心哥说的每一个字,径直走了过去。心哥是对的。文儿把书包放下,又折返回来,文比心哥矮上约十厘米,她突然激动地用手拍着心哥的肩膀,说着:“很高兴认识你啊,认识你很高兴。”
  我一直回头望着他们,发觉心哥的眼睛里似乎产生了熹微的光。光包裹不住他突出的眼球,因而放射出来。文儿也对我说了,很高兴认识你。我忘记我的回答。总之文儿是外向的好姑娘,有一副好体格,还有流利的短发。
  对于爱情来说,我只信一见钟情,倾慕是一开始有便有的,时间增加往往杯水车薪。
  心哥后来告诉我们,当他看着她走进班级,背着白色的书包,手上带着的银色手链,短发和可爱的脸蛋儿,扑闪着褐色的眼睛同他说话时,他就有别样的情感开始作祟。
  听到这话时,我们跳起来拍他瘦骨嶙峋的背部:“你没说该死的重点,狗寄吧。”
  “是她丰满的身材,尤其是出色的胸脯子......叫我魂牵梦绕。”
  听到这话,我们几个跳的更高,降落时手掌的加速度更加的大了......我们满意于他的直言不讳,但不知为何,就是越发地想拍打这个男人的脊梁。
  这就是心哥爱情的开始,他和文儿简单的相遇过后,就自顾自地喜欢了起来。他告诉我,文儿对他说话的时候,眯着眼睛,她的嘴巴没有笑的痕迹,可他感觉到了,她的眼睛在对他笑,喜欢就是不动声色,眼睛也藏不住。这证明她对于他有极大的热情。心哥不想文儿的情谊无处可去,于是他先虚位以待。
  我是如何发现端倪的呢。刚分班的时候,由于我位置的不利,心哥总是用手搓我的头,所以下次换座的时候我坐在了他的后面,这样我不仅可以搓他该死的头盔,还能在他还没长出翅膀的背上拍打。我也在此时,发现他总是望着和黑板垂直的地方。那是他亲自指点的方向,他总去确认她是否会迷路。
  如果目光有路径,那心哥总是走着老路。文儿像被拍摄进他目光的影像,一帧一帧都被慢慢捕捉。那是一条无法行走的路,唯有视野可以到达。偶尔会交汇,他会狼狈的后退。
  心哥总是边吃手边注视,他是个不需要指甲刀的男子汉,当他的手撑着脸颊,眼球几乎要自立门户地看着她,我便替文儿感到担忧。被这样优秀的男人喜欢,是否会是一种负担呢。
  心哥的优点之一是,他是个不需要蔬菜的男人,如果我们劝他吃些菜,摆在他的面前,他就又会像半身不遂的王八头儿那样缓慢的摇头,此时他会自顾自地吃着手,这是他大部分能量的来源。多亏了他一丝不苟的饮食习惯,他如厕的时间长度蝉联我们学校榜首,榜眼是一个爱玩快手的网红,有人告诉我们,自网红出生起就患有严重的便秘,到满月的时候才完成第一次排便,从满月持续到满两个月。网红长大了以后,就理所应当的成为了学校厕所里的吉祥物。这样出众的人才还是被心哥打败了,别人读一本书是几天,而心哥的计量单位是上了几次厕所。一本茶花女他只要蹲下了一次,我们搀扶他起来的时候,像搀扶着煮熟的牛蛙一样。心哥成为了厕所的土地公。在教室的时候他也思念着那里,他时常放出响亮的屁,味道和他的歌声同源同脉。
  狗寄吧就这样不清不楚恋上了文,我们还认识另一个男孩小驴子,在我看来,他长得比心哥英俊些,穿衣打扮也比心哥地道,同样喜欢唱歌,也比心哥唱的好很多,都喜欢一个只会唱情歌的男歌手,他们还有个相同之处。
  放假的周末,心哥在起不知道第几次的风,我出去上厕所的时候碰到了小驴子,小驴子说他请文和另一个女孩来唱歌,他同样单恋文儿。所以他们三个人就出现在一个包厢歌唱,文和那个女孩不理我们,那个女孩靠在文的肩上,一起唱着不怎么样的歌。我自顾自和小驴子说了关于双曲线是椭圆亲戚的理论依据,随后我们走了。心哥回去后沉默了一下子,瞪大眼珠子神奇地说:“在唱一遍起风了。”又刮起了该死的风。
  这次比以往的每一次都要动听,他歌声带给人的感受,就像是把泔水桶倒进臭水沟里,还泛起一阵涟漪。
  小驴子虽然比心哥英俊,可他的脑袋瓜子却不如心哥聪慧,他是个会边走路边歌唱的傻小子。有一天他学着那时的流行歌,什么lover,是个穿奇装异服的男歌手,我们告诉他,狗寄吧喜欢文,他的嘴巴竟然也能蹦出来有趣的话:“狗寄吧lover。”
  “你不是也惦记人家?”我们问他。小驴子则流下了眼泪:“文有喜欢的人了。”我们更加愉快了,一时间我也忘记了我那时的感伤。狗寄吧辣文儿,心哥的外号变长了,我很受用。
  文有喜欢的人了,是个高高瘦瘦、白白净净的体育生。瘦得像玫瑰的枝条,可好歹他的眼珠子摆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并且也不会像小驴子一样在路上边走路边唱歌。小驴子没有陷得太深,狗寄吧却无可救药地沉没了,他加上了文的微信。
  “你们都说了什么?”我忍不住问他。
  “我一嘘寒问暖她就说要去睡觉,她太喜欢睡觉了。”心哥的眼中尽是消沉,像孱弱的风刮来一片阴翳无法散去。当你只能在窗前望着外面的风,竟然只觉得无比伤悲。喜欢的感觉是一种懵懂的迷失,也许你穷极一生也解释不清为什么,但你清清楚楚地知道答案,没有一个男人会忍住把喜欢埋在心里。他说出来的时候,就知道这可能会成为他人的笑话。他曾相信我的理论,人的流言蜚语会叫两个不相干的人走到一起。可他不做声地走了很久,发现对方却离他原来越远。原来这个理论有个前置条件,那就是两个人的心中都没有被盛满。心哥发觉的时候,心中已经充满了无法诉说的爱意,可是文儿,也在追逐着她的幸运。
  我们和心哥熟络了没多久,他便要去做激光手术了,他家的房子拆迁了,他的鞋子也变成耐克的。由于他视力的出众,心父便给他安排了激光手术。术后医生不让他过度用眼,他是个听话的患者,也是个专注听课的学生,所以上课的时候他都紧闭双眼,晚自习铃声打响后,眼睛才如宝剑出鞘般睁开,我从家里带来很多意林,他就把有限是用眼时间用来看意林和文儿,不是文章,是文儿。文章里没文儿,心哥心里有文儿,当他看着文章,心里却想着文儿。
  高二上的某一天,学习组织了一个演讲比赛,语文老师希望我去,那是十月的某一天,我不知为何郁郁寡欢,便拒绝了。那应该和我的故事有关。喜欢叶的男孩便去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女方代表是文儿。文儿后来当了我一阵子同桌,由于没有别样的情感,聊天也不会很拘束。她是不爱戴眼镜的近视眼,因此总是眯眼看人,可实在听不到别人说话的时候,就不得不戴上眼睛。明明听不到,戴上眼镜就可以了。这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事情。总之她眯着眼睛的时候,嘴巴会不自觉地微笑。
  轻风吹我心,良久不转睛。
  听过心哥对她的描述,我也觉得她是个漂亮的女孩。我问她为什么要去参加演讲,她说想听清别人说话的时候他会眯着眼,如果很多人都想听清她的语言,那会是怎样的表情呢,她想看看。据说那天她穿了紫色的连衣裙,丰腴的身形叫女同学们艳羡,我没有去,我那时呆在班里发呆。
  “那你看到了什么?”
  “为了美观,那天老师不让我戴眼镜,我看着一片模糊的人群,感觉非常后悔登台,由于没有眼镜,我自己都听不清我说了些什么。我念着有些陌生的字,反应过来的时候就结束了。可最后我听到了许多的掌声,我想大家应该不至于苦着脸吧,掌声是欢快的。”
  当我和文儿坐同桌的时候,鑫哥没有了同桌,他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同桌是一张空桌子,有人不读了,他便孤身一人了,我们把水杯放在他的隔壁,他时刻提醒我们喝水,并且帮我们试温,有时候我看着他张开那挂着涎水的口腔打着哈气,便开始担忧我的水杯能否安好,他周围的温度比正常室温高上五度,空气相对湿度也大了,这不会影响他和榜眼之间差距。有人告诉我心哥会通宵达旦地留在厕所里,就像黎明白雾中结了霜的灯塔。
  我问了鑫哥,她当时是怎么样的。
  鑫哥习惯性缓慢地摇着头,我不明白他是在否决还是在折磨大脑,他说:“我不太记得她说的什么,穿的什么,应该是一件紫色连衣裙,脖子挂着一个月亮形状的玛瑙,头发上撒了375粒银粉,化了妆,涂了口红,在开始第一分钟就磕巴了三次,之后开始好转。我只知道,那时候所有人目光都落在他身上。我终于不用怯生生地望着她了。原来仔细大方地看,她更加的动人了。”
  在我们大学毕业以后再聚,还是那家KTV,还是一样的起风了,我们删去一首,心哥点上三首,他笑起来拉着的丝,摘掉眼镜突出的眼球,无不昭示着一种没皮没脸的喜悦,我们会问他,关于文儿。
  他脸上的苦涩和嘴角的白沫一同出现:“都是说笑的,就是假的。他妈的,别删我的起风了。”我们打趣道不如点陈奕迅的文儿文儿的幸福,或者一首文儿的太逼真。心哥的脸还恬不知耻地羞红了,好像那个女孩真的和他有关。
  那时他的嘴巴和嘴上的黑痘印是笑着的,可他的的眼睛却是沮丧的。那突出的眼球并不能陪他演戏,他的悲伤,欲盖弥彰。
  文儿后来和那个瘦削的男孩子恋爱了。心哥的激光手术也几乎成功了,多年后我们相遇,我远远看着他走来,他的头盔有些黑白相间了,他竟又戴着眼镜,我忍不住喜悦,他也不知为何,同样展露笑脸。
  我工作以后,我的师傅告诉我,厂子里应该设置一些风向标来帮助人确认风向。在我25岁还是寸头的时候,我仿佛在无法确定风向的一片广袤中,看到了文的短发,风轻轻吹拂,发丝轻轻摇,心哥浸入在水杯中升起的飘渺雾霭里,张望着远方。
  风不驱散氤氲,她从不看他。
  心哥告诉我,他呆在春天的时候,并不觉得鲜艳。当春天离去,却无比想念。从他见到文儿,心就开始腐烂,除非她回应他。心哥跟我说过,他想要和文说些什么,是他一生遣词造句想出来最好的一句话:“梦到你我就梦到了春天。”
  “你在我的帽子里孵化鸡蛋,让我迷失在鲜嫩的娇艳中。”心哥继续说。“似有若无是你对我的感觉,也是我的胆怯。”
  我张望着他的告白,认为文儿会理解成心哥梦到她就是一场春梦,所以我鼓励他去试试。
  然而心哥来的比我还要懦弱。
  “你应该没法告诉别人了,我给你看看文的视角。”河流在我耳边作祟。
  我想告诉它,我不在乎。
  我是文,我认识叫心哥,我也知道他的想法,可我不得不装作不知情的样子,他的鼻子和嘴唇直接有个巨大的痘印,像是瘤子。但他是个不错的男的,他看我的时候会注视我的眼,而不是像其他龌龊的人一样。尤其是那个和我坐过一段时间同桌的混球,他几乎不敢看我的眼,他会瞄我那时感到自卑的胸膛,而且他还是心哥的朋友。他确定我没有看过挪威的森林后就喋喋不休地讲着里面抽象的比喻,还总说一些没营养又空洞的话。事实上,他的言语蠢得和他的红色秋裤一样。我认为,他的注意力全在我的脖子下面。我巴不得一拳打死这个混球,但我待人和善,唉,要我说,只有那个男人才算得上男人。
  分班的前一天,我和当时的同学们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我输了。
  我选大冒险,那群婆娘让我在黑板前说,我总是想起那个男人。且只对隔壁班我以为最好的朋友讲过,可这个混蛋不知道告诉了多少人,我看着那群人一脸讪笑,竟也觉得可爱。我站在黑板前,说了那些话。那群叽歪的婆娘说我的脸红的跟英语老师的上嘴唇一样。我摸了摸,脸自作主张得烫个不停。
  故事发生在体育课,老师让我们跑五圈,我比一般人的负重要大些,这叫我跑起来十分费力,我恨死我的配重了,我不敢有太大的步幅,虽然跑的很慢,但我不停歇,我被人群抛弃了。腰像是被抽走了一部分,我不得不低下头,肩膀也松懈下来继续跑,甚至闭上了眼睛,我就这样在黑暗中挪动着。我黑暗的世界纯粹得像失控的大巴,当我觉得要撞向光明的时候,我就还给光。
  我睁开了眼睛,看到一张白净的脸,眼中蕴含坚毅和欢欣,桃红色的嘴唇,茂密的头发,黑色短裤下两条修长的腿在跃动。他若隐若现地冲我笑了一下,随后就飞速跑远,这断线的风筝,我知道我一生也追不上他。终于彻底跑不动了,停了下来,我的身体满是疲惫,眼中全是他的背影。我又被落下了。
  第二天的傍晚我没有去吃饭,戴了眼镜,鬼使神差地去了篮球场,我找到了他,我在篮筐这边的铁网后,看着他并不为我却朝我跑来。当他持球上篮的时候,手几乎要触碰到篮筐,他的小腿白净又充满肌肉,手臂修长又富有美感。当他第二次拍着球跑来的时候,他竟看向我,我捂住了嘴巴。他的嘴巴小小的张开着,头发在风中飞扬,他跳了起来,身旁有其他人也同时起跳,当所有人都落地,他才落下。灰色的T恤浸湿了,汗水从额头流向脖颈,他的皮球弹了出来,从容地进入了我的心。
  他望着我,拥着一簇篝火。
  我望着他,沉入一片湖泊。
  转头我告诉隔壁班的好朋友,她是个下了课扭头就来找我的好姑娘,所以我告诉她有个男人很英俊,她看起来没放在心上,转头就通知了一万个人,我荒唐地单恋了。
  于是在我涨红脸说出那些话的时候,仿佛真的应验了,我脑海中不断闪烁他的脸。
  分班一些日子后下课,我往外走,我要去小卖铺买巧克力雪糕,这比冬天融化都来的舒坦。我看到那个男人逆着人群走来,当我看到他的时候,他也注意到了我。
  他的眼睛分明告诉我,他为我而来。
  我扭头就走,与人群背道而驰,甚至加快了脚步。
  就像我说的,我追不上他,如果他愿意,他就会轻松地追上我。
  我猜想他会把布满青筋的手臂放在我的肩上,我的脚步被思绪迟钝,逆流的人群只是穿梭过我。我只是听到了一个声音:“请等一下,好么。”
  这是个清澈的声音,一尘不染,比后来我那个龌龊同桌的声音好听不知道多少倍,那个混球还自以为是地以为,人们会喜欢像生锈铜壶一样的声音。
  总之我就被这样的声音拦下了,不需要触碰,即可相遇。
  我回头看她,我戴着眼镜呢,我本就要去挑选雪糕,这是严谨的工作,容不得差错。
  他白净的脸变红了,像是英语老师的下嘴唇一样。他说:“我很喜欢你,有人告诉我,你也一样。”
  我感到我逼仄的世界撞上了一个拥挤的巴士,我被撞碎到山底。我是个迟钝的人,没觉得这是我属于我的爱恋,并且认定他一定是个轻浮的男人,就像他轻浮的步调一样。我觉得,他不会喜欢我到这个学期结束,他匆匆地背弃人群为我而来,一定是心血来潮。我无法接受他对我的第一句话就是告白。我只是觉得他比起其他人好些,比起那个白痴同桌,那个外号粗秽的男人,那个边走边唱的傻小子。他是要好上不少,可我,我没法说出同意的话,我找不到合适的语句回复他,只能说再见了,我要走了。
  “不好意思,我还有事。”我的思绪万千只汇成了一句话,说罢我就转身离去,脑袋就像参加演讲比赛时那样失去主权。我就这样离开又回到座位上,所有人都像平时一样喧闹,最重要的是,我并不认识他。可我想着他。
  第二天早上的教室,我的桌上多了一瓶营养快线,下面压着一个纸条:“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我把纸条塞进语文书里,趁早读的时候看了一遍又一遍。我找不到回信的信箱,我想到邮戳和信封也想到森林和湖泊,却想不到该怎么对他说。
  第三天清早的桌上出现了一杯奶茶,下面依旧一张纸条:“对不起我第一次跟你讲话就说了那些,其实我在很久以前就注意到你,当我跳高,背身翻过横杆的时候,出现的天空,天空总倒映着你,我试过不去想了,偏偏就全是你了。”我把纸条揉进英语书里,把这段话的英文翻译都想了一遍又一遍。我想到什么了。
  第四天清晨我的水杯打满了热水,还多出来一小杯豆浆,底下依然有纸条:“不客气。也谢谢你给我的蘑菇力,你当真不喝饮料吗?那就豆浆吧,你喝了罢。我想我们也许是朋友了,算是吧?”我在语文里悄声读着这段话,被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之类的大声朗读压过,我读完轻轻地对自己讲:“好呀好呀。”
  第五天晨兴,是一瓶牛奶,下面依然:“早上好,我的...朋友,你说我们可以做朋友。并且你告诉我你是喝饮料的,你只是不喜欢欠我什么。你给我的巧克力非常好吃,我们就当是交换意见,不要计较物品的价值。我喜欢你写给我的,我在晚上看你写的话,因此失眠。我因此爱上了失眠。但我还是要比你早起呢。朋友,我们如果见面说说话会怎样呢,还会向上次那样不欢而散吗?”
  我在第五天的晚自习结束后留下,那个讨人厌的同桌临走前跟我说:“祝你幸福。”我怀疑这个贱种知道了什么。
  我趴在桌子上,闭上眼睛。我等着一个清澈的声音,喊出我的名字,我就会回答他。
  我的肩被轻轻的拍了一下,我能感觉到那是一只布满青筋的手。
  我没改变趴着的姿态,而是睁开眼看着她。他冲我笑,试图告诉我青春意味着什么。我就认定了,我将来有一天会依偎着他。他说送我回去,我们就默不作声地走回去。夏天的夜晚不是夏天,人群不是人群,我也不是我了。
  我到宿舍楼下的时候,我挥手,他想说些什么,没有说出口。挥着手,他跑远了,笃定地消失在夜幕中。我疑惑他第一次对我说话,他的勇气是谁借给了他?“那个男人的爱与日俱增,所以他才变得胆怯。”河流继续说。“你一言,他一语,人群的语言,将彼此的心摇颤。”
  第六天的早晨,我的语文书里夹着一张纸条,只写着:“我想你。”我在早读的时候,读着诗经里的两首诗,意识像被日光蒸发的白露,缓慢地浮动在空中,确凿无比地漂浮。
  我记不得这样度过了多少个清晨和夜晚。有天那双布满青筋的手,轻轻捧起我手。
  我也不想放开。
  轻风扶草青,略过我衣襟。
  长久不留心,错过你眼睛。
  顾盼耳倾听,清澈你声音。
热门推荐
这游戏也太真实了永生拔剑就是真理谁还不是个修行者了悍卒斩天指点考古队,竟被当成盗墓贼我有一身被动技黄金召唤师无限仙凰道重生之末日独宠从情满四合院开始穿越九叔:吾徒有谪仙之资绿茵腰王斗罗之开局签到女神小舞天牧绝世武圣极灵混沌决香江纵横之1982斗罗:开局俘获女神朱竹清亮剑签到三年,成为无敌战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