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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曹庆准备离开的时候,一阵轰隆声从远方传来。
一个穿着黑色衣服骑着的男人正朝村子的方向赶来。
众人看到这幅场景不由得都是有点汗毛耸立起来。
因为这个男人的衣服上满是血迹,不仅如此,他的手上,脸上都存在刀伤。那副眼神就像是将死之人,仅存在最后吊着的一口气一样。
很快,那男人来到了村口。
曹庆作为村子里分量最重的人物,自然是被众人护在了身后。
不过在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他隔开身边的众人,走到了那男子前面。
那男子在看到曹庆之后,眼神很是诧异。
他死死的盯着曹庆,随后翻身下马。走到曹庆的身前。
众人见状赶忙上前。可曹庆却伸手拦住了他们。
因为他知道这人已经是将死之人了,活不了多长时间了。也许这下一刻他就会永远的离开这个世界。
那男人艰难的从怀里拿出一份满是红迹的白布。
他还是那样死死的盯着曹庆,仿佛要将他的面容牢牢的记在脑海当中。
在将东西递给曹庆之后,那男子的眼神变得空洞起来,嘴角也微微向上仿佛释怀一般。
而他身旁的马儿竟开始止不住的嘶鸣起来,那男子在马儿的嘶鸣声中缓缓倒下,倒在了曹庆的怀里。
【系统激活完成】
【宿主成功让他人相信自己的县令身份,获得奖励:先天气功(大圆满)】
一股莫名的力量开始从曹庆的体内涌起,从五脏六腑,到十二大经好似都经历过一遍洗礼。
紧接着自丹田起生出一股内力,直冲向太阳穴,然后在回落到任督二脉当中。
无数的文字奔涌在曹庆的心中奔涌。
霎时间空中暗劲横流,风力激荡。在旁人的眼中,此刻的曹庆气质仿佛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所谓的生死玄关竟然就这么轻易的被曹庆勘破了。
从一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变成了气质如渊的武道宗师。
原本担心他想要上前的众人,在此时竟是不敢再踏出一步!
不过很快,曹庆那股武道宗师的感觉又消失不见。
曹庆又变回了那个熟系的文人县令。
空气当中只剩下那批孤马的嘶鸣。曹庆走到那马儿的身边,用手抚摸着它的毛发。
马儿逐渐的平静下来,可是它的四肢已经无法在支撑它的身躯,几百里的奔袭已经超过了它的承受范围。
最终,它一晃一晃的来到了那名黑衣男子的身边。缓缓的倒了下去。
以曹庆如今的内功修为,已经可以看出那男子的劲力耗尽,能够支撑来到他的面前,递出那白布已经是回光返照了。纵使是先天功堪称疗伤圣经也无法救治这奄奄一息的男人了。
曹庆打开那男子递给他的白布,白布上依然残存着淡淡的血腥味。
白布上的字体是繁体,作为一个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大学生,曹庆自然是能够看懂的。
血书上大约是五百多字。
短短五百多字,却道尽了一个人的一生。
这个人正是真正的县令与曹庆同名同姓的“曹庆”!
“把他们都好生安葬吧。”曹庆看着眼前的一人一马对村长吩咐到。
曹庆在看完这封血书之后,没有急着回去县里。反而是重新回到了那间昨晚居住的小屋。
他看着这封血书,亦或者说是遗书一时无言。
他不知道自己该用怎么样的心情去面对这位已故的县令。但是从这一刻开始,他决定先继承这位县令的身份,在这个世界里活下去。如果有机会的话他想要完成这位县令的遗愿。
因为不仅仅是功力,在得到这封血书之后,真县令的一生也如走马灯一般,在曹庆的脑子里过了一遍。
半响,曹庆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他将那封血书烧毁,但书信上的内容却早已留在了他的心里。
强大的内功不仅仅是让他的身体得到强化,他的记忆力已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曹庆来到村长的住处与村长辞行。
“县尊,您要回县城了吗?”
“不错。”
简单的与村长道别之后,曹庆重新出发。
这一次他的目的地是思泽县。
至于单车,那就放在那吧。
毕竟现在这个时代的这个路和生产力,别说造不造的出单车,就是这些路也骑不了单车啊。
唯有种子才是最重要的。
在与村长的谈话当中,曹庆发现这里应该就是一个生产力大概类似于宋朝的武侠世界。
在这里单车是没有用的,种子所带来的生产力发展才是王道。
既然已经决定当个县令,这些种子自然就是他晋升的资本和底气。
有了内力之后,曹庆只觉得自己身轻如燕,就算是没有所谓的轻功也不影响他的各方面综合素质大大提升。
并且这系统在灌输给他功力的同时也将心法也灌输给了他。
在村子到县城这段路里,他已经将先天功融会贯通。
靠着先天功建立的内天小循环源源不断的提供内力,曹庆在一个时辰内便到达了思泽县。
他进入城中之后,第一件事便是找到县衙。
据那封遗书所说,真县令“曹庆”是个孤儿,自幼刻苦学习,青年时因为文采天赋出众拜在了当世大儒崔浩门下。原本以曹庆的进士出身,本应该在京留作京官。但是他却因年轻激进,参与朝堂党政,激进的发表自己的意见。触怒了当朝的大人物。纵然是身为刑部尚书的崔浩也保他不住。流放到了这偏远地方当个县令。
可以说如果没有意外,曹庆的政治生涯基本上已经走到了尽头。
在这种情况下,曹庆不得不来到地方上就任,而在一次押送劳役前往修筑长城的路上,曹庆遭遇了一股进入边境劫掠的金兵。
按道理来说,以曹庆县令的身份,怎么也轮不到他来当押送这个活。可是这边的知府却是那位大人物的“弟子”,为了想要讨好那位大人物,竟然以四县劳役皆聚于此,唯有曹公才能胜任这种话都能说出来。
作为安逸多时,每次金兵来犯都是避而不出的边境防军,遇到金兵自然是不堪一击的,轻轻松松就被击溃任由对方凌辱。
曹庆作为一个书生,在此时号召在场的人,奋起反抗,可是这却毫无意义。面对金兵的冲击,他们没有丝毫还手之力。
作为一个读书人,他的武力便只是一个普通的青年人罢了。
在被金兵追入绝境之后,他写下这封遗书交给身边年仅十六岁的护卫让他突出重围,而他自己则是拿起手中的长刀奋力走向金兵,他在用自己的生命践行着自己对这个国家的“忠”。
所谓书生意气,约莫就是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