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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古风小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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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个平凡的傍晚,只是天比平时阴,还下着毛毛细雨。
  美术教室里,一群学生围在静物前,或坐或立,都在看老师示范。刚上初二的我也大概了解了美术课的规矩,虽然所画的静物进步缓慢,但是看示范,我还是挺认真的。至于静物为什么进步缓慢,因为我总想快些画完,这样就可以在画板上画狗狗了,所以一年下来,我的画板上已全是各种各样的狗狗。有一次,一个女同学默默地看了一会儿,然后真诚地问我:“你可以也帮我画一只这样帅帅的小狗么?”我当然愿意帮她,从那之后,我收获了第一个粉丝,但是我一和她谈起灵兽,她就一脸震悚——
  “你说的那个东西在哪?”她竭力压抑情绪,惊问。
  “在那。”我指了指她身后的空桌子,“好了,恺撒过来,别吓到人家。”
  话音落处,我这位新粉丝的脸都白了。
  还有一次,我画了好久才注意到老师已经站在身后,没想到老师没有责怪我,而是说:“韩峙的小动物,画得还是很不错的!”
  久而久之,同学们开始习惯了我的古怪行为,因为我平时待他们都十分友善,也很健谈,抛却总和灵兽说话,我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过大大咧咧了,有时会让他们尴尬。
  只有林璇看我的眼神还满是嫌弃,尤其是在替安白送信时,她显得一句话也不愿多讲。我也尝试过和她成为朋友,可她对我永远冷冷的。
  这个下雨的傍晚,她略带讥讽地将一张便签递给我,转身走了。
  安白从未用过便签,这张便签还是粉色的,但我没有多想,想往常一样打开它,上面只有一行字——
  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别再和我写信。
  连称呼和署名都没有,我当时就怔在了原地。那一瞬间,我感到五雷轰顶,不知是愤怒还是惭愧的情绪一股脑地涌进了我的脑中。
  不知为何,我想哭。我强忍着泪水将那张纸撕了个粉碎,全然没有注意到林璇看我的神情。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在睡梦中惊醒了天数次,心里想的是,再也没有人会和我写信,毫不介意地陪我和灵兽们聊天了。安白骗了我,原来这一年的推心置腹全是我的一厢情愿。而他,只是玩玩而已。
  我以为我和他已是兄弟,可他却用“女朋友”来搪塞我!
  那是我第一次对除了爸妈以外的人类产生感情,那些本属于青春期少女却独独不属于我的感情,在那一天,悄无声息地溜进了我的生活。
  次日,我把自己珍藏的信件全交还给林璇,还有我画出来的狼群和藏獒,以及三只还没来及起名字的毛根小狼。看到林璇洋洋得意,兴灾乐祸,却还要故作惋惜的神情,我改变了主意,将原本想送她的画和毛根小狼全分给了画室的同学。那一天,同学们都争着上来讨要我的作品,他们全围着我,赞叹我画画好,手艺好,安慰我让我振作起来,连老师的示范都不看了。
  这让我的心里多少好受了一些。
  “他们拿了你的车西才那样的,”雪莉临放学前告诉我,“你真傻,这些东西卖了不好么?竟然全免费送给这些点头之交。”
  “有灵魂的东西,”我无力道,“我不想卖。”
  “那你留着不好么?”恺撒问。
  “看了心里难受。”我脱口而出。
  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听歌,从一些伤感的流行音乐开始。
  学校搞活动时,一个女生唱《小幸运》,我听哭了。看电影《夏洛特烦恼》时,《那些花儿》的旋律一响起,我又哭了。我妈还㤞异:“一个喜剧你都能哭成这样?”
  再后来,我开始看青春文刊,于是我最喜欢的书不只有名著和动物散文了。那些青春文刊里有许多古风小说,我一个接一个地看,一回接一回地被震撼、被感动。那些小说的具体内容我已记不清了,只记得里面的女孩们命途多舛,她们为了等一个人,守一座城,常常不惜放弃安逸的生活,或寄身萧墙,或出家为尼,故事最后,那城总是荣华依旧,那人却极有可能忠贞不再。
  可能恺撒说得对,我不容易对他人用情,也不会承认自己喜欢过谁,可我的行动会说明一切,一旦用情,便是用情至深,再难忘却,对人对兽对事,皆是如此。
  “一旦用情,便是用情至深。”现在想来,真如诅咒一般。
  那些日子里,我记得最清晰的就是一只饕餮和一个鲛人女孩的故事,那只饕餮化为人类公子,爱上了鲛人女孩,鲛人女孩却偏偏深爱着太子的未婚妻,于是饕餮在新婚当晚将鲛人女孩变为太子之妻的模样送入宫中,结果计划败露,恢复原型的饕餮抱着昏睡的鲛人女孩逃命,尽管已身负重伤,但面对追兵的围捕,他还是用血肉之躯守护着女孩,当追兵问他太子之妻何在时,饕餮一抹嘴角的鲜血,吐出两个字:“吃了。”
  这个动作不知为何,一下子触动了我的灵感,以至于多年后我早已忘却了故事的结局,却还清楚地记得这个动作。那之后,我鬼使神差地拿起笔,开始创作我的第一部小说——《兵荒马乱》。
  我那时仍对动物保持着热爱,所以小说的主角自然是狼和狗,只不过狼和狗穿上了古装,被赋予了一些人的特性。可惜那时“福瑞”一词还未流行,不然大家一定会说我是“福瑞控”吧!
  因为是躲着老师和家长熬夜写的,这本小说半年就完成了,内容大致如下:
  犬国公主在打猎时受到漫天花雨的影响,越了界,和对面狼国同样在打猎的狼王射杀了同一头白鹿。但年轻的狼王爱惜公主的箭法,选择了默默离开,将白鹿让给了犬国公主。犬国公主回皇宫后,收到狼王的密信,说想和她结识,于是,天真的犬国公主便与狼王开始了书信往来,兵法书画诗辞,除了国事,他们几乎什么都聊。然而此后不久,犬王驾崩,未经世事的犬国公主忍痛接手国事,不料狼国却趁此机会攻打犬国,公主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可为时已晚,她被迫以掌权者的身份上了战场。在战场上,犬国公主看到了狼王,狼王端坐于王座之上,面容阴冷,好像全然不认识她了,就连对那些惨死的狼族战士,他也无动于衷。狼王身旁立着一只貌美的白狐,许是注意到公主的目光,白狐朝公主的方向投去了妩媚又兴灾乐祸的一瞥,就是这一瞥,使公主起了疑心,但是已经迟了,仅仅一怔的工夫,公主就被一杆长枪刺穿了心脏。公主死后,狼王短暂地恢复了记忆,但无奈体内已被白狐下了蛊,想要替公主复仇的他最后被白狐杀死。再后来,公主的弟弟杀死白狐,替狼王和姐姐报了仇,并一统了天下。
  故事结尾,狼王和犬国公主被一同葬在樱花树下,轻风抚过,花雨漫天,一如当年。
  《兵荒马乱》完成后,我竟感到莫名的舒爽,似是了结了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往,也算是与过去的自己彻底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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