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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郡丹徒县红花巷,一处院落内,一人身穿灰色无袖短衣,黑裤黑靴,手中红缨长枪上下翻动,一套枪法虎虎生风。
这人背影身高七尺有余,虎背熊腰,魁梧雄壮。
一转头,白面无须,剑眉星目,相貌堂堂,看上去不过十七八岁,脸上略有稚气。
烈日当空,北面屋门打开,一个妇人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盆水和毛巾,看着少年的眼中满是喜爱。
“胜儿,快些洗洗脸,该吃饭了。”
“多谢娘亲!”
院子里,放着一处兵器架,上面摆放着刀剑锤弓。
魏胜将长枪放上兵器架,洗洗脸和手上的汗水尘土,只觉得神清气爽。
桌子上,母子吃饭,他们是小户人家,又是亲生母子,所以吃饭的时候没什么规矩,边吃边说话。
“胜儿,你二舅前几天给我说,准备在县里给你谋一份差事,而且你已十七,也该给你准备亲事了。”
听到娘亲的话,魏胜停下了筷子,看向娘亲陈氏,发现娘亲已经有了白发,眼角出现不少皱纹,心中十分感动。
上辈子他生活在地球,这辈子到了这个世界,虽然父亲都早逝,可是母爱一点也不缺。
想想这个世界的人,像魏胜这个年纪,早就找了事情做减少家里负担。
可是魏胜练武十年,衣食无忧,自己的娘亲甚是操劳,却毫无怨言,魏胜十分感动。
魏胜声音恭敬,却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这些年全靠二舅照顾,我十分感激,可是二舅说的事情,我却不愿答应。”
“二舅和县丞关系虽好,可我们家已经败落,朝中无人照应,我最多当一个下吏,每天浑浑噩噩,将来难有成就。”
“娘亲,您常说父亲当年雄姿英发,麾下有数千士兵效力,是一个大英雄,孩儿不才,愿意效法父亲,战场厮杀博一个功名!”
这些年来,魏胜对这个世界有了深入了解,相当于中国古代,而且还是公卿累世,门阀掌国的时代,没有科举制度,普通人根本没有出头的日子。
魏胜还算好的,父亲当过武将,有家学在身,加上有二舅帮助,财物不缺,才能请来名师教导,安心学问习武。
不过,这个世界没有统一,战事频繁,所以从军杀敌,才有机会打破阶级天花板。
陈氏看着魏胜英武的样貌,又是欣喜,又是担忧。
“胜儿,你从小就主意大,别的孩子要风车竹马的时候,你就要长刀弓箭,每日不是练武就是读书,我心里又是心疼又是开心。既然你不愿意,那你说说你想做什么,我再去找二哥看看能替你做些什么。”
“娘亲,我是这样想的。隆兴元年,贼子卢巡造反,至今三年,朝廷仍然不能剿灭,反而损兵折将,近日听闻,朝廷命征虏将军到丹徒征兵,我准备投军。前几年朝廷多次兵败,军队伤亡很多,因此必将重视这次招募的军队,加上征虏将军刘轩是朝廷名将,战争多有胜利,因此我认为,投入这支军队,一定有立功的机会。”
投军也不是随便投的,有的****懦弱,有的军队将领不行,这样的军队魏胜不想去,也不敢去。
可是这次,魏胜研究过,感觉朝廷经过多次失败,对卢巡真的不能忍了,毕竟北方还有敌国呢,哪能一直被后方动乱拖累,因此这次征兵应该不会太腐败。
加上刘轩可是名将,本来在北方防御敌国,这次也专门被朝廷召回,魏胜感觉不太会被将领坑。
经过深思熟虑,魏胜才做下这个决定,毕竟生命只有一条。
战场刀剑无眼,当年魏胜的父亲魏建,就是吴国校尉,十六年前楚国灭吴,魏建战死,陈氏伤心至今,现在儿子又要上战场,陈氏当然十分不忍,心中悲痛。
可是大丈夫要志在千里,陈氏知书达理,知道不能拦着儿子,只能在夜晚的时候,一面流泪,一面缝制着衣服,纳着厚厚的鞋垫。
过了几天,魏胜的二舅,陈氏的二哥陈奇诚找来了,身后跟着两个伙计,一个伙计手里牵着一匹马,一个伙计背着大布包。
“我的好侄儿,我来看你了。”
众人到了院子,陈奇诚满脸笑容,挽着魏胜的手臂,走到马前。
“好侄儿,听说你有志投军,我这几天来回奔波,终于买到一匹良马,特来送你。”
楚国地处南方,马匹稀少,良马更少,基本都被国家征用,陈奇诚为了这匹良马,找了不少关系,花费很多钱财。
也就是魏胜,从小懂事,甚得陈奇诚喜爱,不然就算是亲儿子,陈奇诚也不会下这个决心。
这匹战马强壮高大,通体黝黑,毛发光良,双眼炯炯有神。
抹着马背,魏胜十分喜爱。
“好马,好马,多谢舅舅!”
“呵呵呵,不要着急谢我,这里还有一些衣服银子,你也试一试。哎,我们家小门小户,在军中没有关系,没法托人帮衬,可是也要装扮一番。人靠衣服马靠鞍,你本就弓马娴熟,有本事,现在好好穿戴一下,一定不会被人小看。”
陈奇诚做来一辈子生意,对人情冷暖十分了解。
魏胜穿着普通,带着一杆长枪去投军,以及骑骏马穿锦袍去投军,效果绝对不一样。
“多谢舅舅。”
魏胜母子感激一番,陈奇诚吃了午饭就离开。
第二天,魏胜砰砰砰对着陈氏磕了仨头,然后穿戴整齐,骑上良马,长枪弓箭放在马鞍旁,背后背着包袱,和陈氏挥泪告别。
“这不是魏胜吗?!今天这幅打扮,是要去哪?”
“胜哥,你是要去打仗吗?带上我和小六吧!”
“小五小六快回来,不要耽误人家的事情,你们该去粮铺帮工了。”
周围街坊看着魏胜的样子,不断打着招呼,魏胜也不厌烦,一一回礼。
丹徒县东,有一片军营,这里就是征虏将军刘轩征兵之地,周围郡县有志投军之人,都汇集向这里。
一路上,魏胜发现几个投军之人,要么是面黄肌瘦、衣衫破旧的农民,要么就是高声呼和、张扬任性的浪荡儿。
魏胜估计,这些就是破产农民和犯事之人。
“呵呵,世人都知道当兵凶险,要是生活过得去,没几个人会从军。至于那些将门之子,岂会从小卒做起。不过,这对我来说也是好事。对比那些农民和浪荡儿,自己可以说文武双全鹤立鸡群,只要不太倒霉死于战场,总会有出头之日!”
这也是无奈之举,这个世界没关系没背景,就算给你公平的机会,你也竞争不过那些门阀,因为知识垄断啊!
更别提根本没有公平的机会了,就拿小小的丹徒县来说,里面的官员都是几个门阀世家之人,最差之人也是三世为官,根本没有平民出身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