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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说西川景物繁,维扬景物胜西川,青春花柳树临水,白日绮罗人上船。夹岸画船难惜醉,数桥明月不教眠。送君懒问君归日,才子风流正少年。”
扬州不同于长安的庄严肃穆,它充满着朝气,喧嚣。
夜晚,是休息的时候,人要休息,大地万物也要休息。
扬州的夜晚,却是不一样的夜晚,很热闹,仿佛这时才是一天的开始。
十里长街,夜市灯桥。
高楼绛纱灯,画舫印明月。
美人半遮面,一曲“拂断垂垂雨,伤心荡尽春风语。况是樱桃薇院也,堪悲。又有个人儿似你。莫道无归处,点点香魂清梦里。做杀多情留不得,飞去。愿他少识相思路......”余音袅袅,似是耳畔低语,久久不绝。
秦方生和李嫣然赶到扬州之时,正时夜市初灯。
秦方生拉了拉李嫣然的衣袖,李嫣然这才回过神。从小生活在京都长安,她从没有见过如此夜市,原来人还可以这么生活。
可以放声大笑,烂醉如泥,才子佳人饮酒作诗,丝毫不在意他人目光,因为不用在意,这里他们都一样。
李嫣然道:“刚才是谁唱的曲儿?”
秦方生努努嘴道:“走了。”
李嫣然还想问,秦方生先开口道:“会唱曲儿的多了去,如果你真的想知道,你可以到那些青楼中问。”
李嫣然瞪起双眼,捂着嘴,神色慌张。
秦方生哈哈大笑,大步走去。李嫣然急忙跟上,这时候她却是怕了,怕秦方生抛下她,这里也许不必长安好。
二人没走多久,渐渐远离了喧嚣。
繁华退去,市井小巷。
乌衣巷,这里便是秦方生的目的地,这弄堂里有一个很破很旧的酒馆,酒馆有一种酒,“胭脂泪”,秦方生爱她如命。
忽然的安静与幽暗,让李嫣然有些不适应,下意识的靠近秦方生。秦方生笑了笑,指着前方十几丈远的地方说道:“到了,前面的酒馆。”李嫣然闻声看去,一块牌子,已经看不清上面的字,隐约有一个字“雁”,一道小门,仅容一人通过。
有这块牌子,有这个门,外人怕是也不知道这是酒馆,就算知道这里是酒馆,大概也不会进去。
这种酒馆居然能经营下去,李嫣然很难想象,要不老板是疯子,要不客人就是疯子。
“碰”,一人影飞出门外。
李嫣然吓的往秦方生背后躲去,突如其来的动静,确实让李嫣然吓坏了,这种环境下李嫣然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忽的,酒馆内又冲出一人影,随后便是拳脚打击声,声音很响,动手之人完全没有留情,这是真的往死里打。
被打的那个人躺在地上也不还手,口中还含糊不清的喊道:“好酒。”
“大个,我说话,你不听是不,我打死你这个混蛋。”
巷子里很黑,看不清,但是从说话的口气看,李嫣然猜到,这是打人的那个再说话,好像他们还认识。
走近才看清,是两个少年,衣衫褴褛,蓬头垢面。
躺在地上,挨打烂醉如泥的,人如其名,身材魁梧,看身形有九尺。骑在大个身上拳打脚踢的,模样瘦小单薄,动作倒是凶狠,一边打一边骂着,看上去很生气。
不知何时秦方生已经走到两人身边蹲下,一手按在瘦小少年头顶笑道:“你这个小疯子,你再打下去,大个就真傻了。”
大个,外号“大傻”,这里认识他的人都这么喊他。被打被欺负,从来不还口,也不还手,只是傻呵呵的笑。小个子,人称“小疯子”,动起手来犹如疯子,身体瘦弱但是那拼命的气势,到让这小子在扬州街头有不小的名气。
这两个少年和秦方生不熟,秦方生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他们也许也不知道秦方生的名字。
但又好像很熟悉,两人认识秦方生,秦方生也认识二人。
他们的关系,印了那句话,“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两人多年前流落到扬州,偷鸡摸狗什么都干,打架斗殴也是常事。傻大个每次吃不饱就会去吃白食,然后被一顿毒打,大个是绝对不会还手,等别人打累了,傻大个便爬起身随后就会来这乌衣巷中的酒馆,喝酒,自然也没钱。
小疯子,每次知道便是在这酒馆门外,狠狠的揍他一顿。
但是两人感情很好,谁敢欺负傻大个,小疯子就会去拼命,谁弄伤小疯子,傻大个就会发疯。傻大个发起疯来,就如蛮牛,天生神力,小疯子又是有名的玩命干架,街头混混都知道这两人不好惹,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年,两人依然能在扬州街头厮混。
小疯子头也不抬继续揍傻大个,口中却说道:“你受伤了。”
秦方生呵呵一笑,站起身道:“你又知道了。”
小疯子道:“有血腥味。”
“那个糟老头怕是故意的。”秦方生看着就馆内道。
小疯子道:“大个每次来喝酒,老头都给他喝,知道他没钱也给,所以我要揍他,揍的越狠越好,越痛越好。”
说着又动起手,傻大个睡梦中迷糊的哼哼,仿佛感受到了一丝疼痛。
李嫣然急忙拿出钱递给小疯子道:“这些给你,不要打了。”
小疯子抬头看了眼,没有接也没有说话,接着打大个,李嫣然愕然,这少年莫非是疯子不成,还是本来就想揍这个大个子。
秦方生伸手拿起李嫣然手中的铜钱塞入怀中,笑道:“吃白食,没有钱,被揍一顿,很公平。”
说完秦方生打开木门走进了酒馆,李嫣然讷讷的跟着进去。
进门便是酒香扑面而来,混合多种酒的酒香,再过一会便能感受到一丝甘甜,酒香中的甘甜。李嫣然从来没有闻过,李嫣然不喝酒,此时也味蕾生津。
酒不醉人,人自醉,这一次李嫣然确确实实感受到了。
爱酒之人怕是绝不会错过,此时李嫣然有些懂了,这酒馆为何能存在,进入酒馆的酒客闻此酒香,必然先“疯”,其后便是大“醉”。
酒馆很暗,怕是因为这巷子本就是暗,亦或是此时是黑夜。
酒馆不大,满眼看去,只有五张酒桌,每个桌子上点着油灯,闪着黄色的光晕。普通不能在普通的酒馆,甚至有些破旧,看不出颜色的桌凳,残缺的摆设。
酒馆很老旧,但也很干净。
立柜上放着各式各样的烧酒,下面站着一人,便是酒馆的掌柜。一位老者,满头银丝,穿着打着补丁的粗布麻衣,依稀能辨认,以前该是蓝色布料。卷着衣袖,低头擦着手中的酒碗,很认真,秦方生他们进来,老人也没抬头,依然擦着自己的手中的瓷碗。
老人身前柜台上放着几坛酒,一叠酒碗,几块木牌,再无他物。
秦方生进来后,便走到酒桌旁坐下,放下行囊,这才开口道:“鬼老头,你再让傻大个喝下去,迟早一天被小疯子失手打死。”
老人闻言,把手中酒碗小心翼翼的放在一叠酒碗上,随后又整齐的叠好桌布,平整的方好。老人做好一切,抬起头道:“老样子?”老人声音有些嘶哑,但是很平稳,每一个字都听的很清楚。
李嫣然看清来人模样不由得后退几步。
苍老,上了年纪的都这模样。
老人不仅苍老,而且枯瘦,皮肤蜡黄。整张脸仿佛是一张没有画好的皮贴在脸上,没有生气,没有表情。任谁第一次见到这幅面容都会以为见到的是从地府中爬出的恶鬼。
秦方生指了指长凳,随后道:“不要怕,他是人。若是几十年前,你该怕,江湖人都怕,人见人怕,鬼见鬼哭。现在不过是一个卖酒的老头,吝啬贪财的糟老头。”
“噔”。
一坛酒,出现在李嫣然视野中,放下的酒,还能听见里面,酒水拍打坛壁的声响。
秦方生哈哈大笑,打开木质的酒封,老者同时放下酒碗,美酒入碗,随后香气四溢。李嫣然神色忽然一怔,这味道,酒香透着一丝甘甜。
秦方生一口喝尽,爽快的吐出一口气,笑道:“忒小气啊,我吃了这么贵的酒,下酒小菜都不送?”
老人缓缓走回柜台,拿出本子道:“小菜没有,“胭脂泪”一坛,四百九九两。”
秦方生也不生气倒着酒道:“老样子,记账上。”
老人翻开本子,认证仔细的写着,不再说话。
李嫣然瞪着杏仁眼,什么酒这么贵,她身为郡主也是第一次听说。不由得露出好奇,不喝酒的她第一次有想喝酒的冲动。
秦方生忽然吧酒碗伸到李嫣然面前,李嫣然脸色微红。
秦方生道:“此酒名为“胭脂泪”,很贵,很值。”
李嫣然伸出玉手,看着碗中的酒,顿了顿,朱唇微开,茗了一口。
烈,无比的烈。
从嗓子眼到肚中,烈酒如火,辣的李嫣然俏颜通红,眼眸含水,玉手掩唇,剧烈咳嗽。
秦方生好似早知道会如此,伸手稳稳接住掉落的酒碗,一丝酒水未曾洒出,这酒太贵,太值,秦方生可不愿意浪费一滴。
秦方生也不顾李嫣然,自顾自的喝起几乎没动过的酒。
咳嗽声渐渐消了,李嫣然美目流转,带着些许的醉意,直勾勾的盯着秦方生手中的酒碗,准确的说是酒碗中的酒。
辛辣如烈火,其后,甘甜如迷醉,这种感觉,让李嫣然再也无法忘记,深深的扎根在味蕾之上,发酵在胃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