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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你找死!”看着翡翠石棺化成一堆翡翠碎石,那小辫子以为是郑寳在捣鬼,一张苍白的脸都扭曲了,厉声怒骂,同时手也伸向自己的腰间。
“阴阳人,你干什么,我草你妈的,早看你不爽了,郑寳他又不是故意的,你信不信老子一枪毙了你!”不过还不待郑寳说话,胖子忽然握着一把小手枪指着那小辫子的脑袋狠声大骂,之前在外面时他从那些保镖的身上搜过来的手枪终于派上了用场,胖子可是明白人,之前那小辫子明显就是准备动手,我们现在和郑寳可谓是同一根绳上的蚂蚱,只要郑寳出了意外,那余老头绝对不会让我和胖子活着走下长白山。
“杀我,就你?”那小辫子见胖子手里不知何时忽然多出一把枪来,也是神情一滞,对于他们这些高手来说最痛恨的就是热武器,看着黑洞洞的枪口,那小辫子也不敢轻举妄动,放在腰间的手没再有动作。
价值连城的翡翠石棺被毁,不过并不是郑寳有意为之,那余老头见双方剑拨弩张,忙站出来劝解,听了余老头的话,那小辫子的脸色稍稍好了些,不过看向我们的眼神里还是充满了杀意。
“胖子,把枪收起来,曹大眼是生意人,我想余老不会做亏本的生意的,对吧,余老?”郑寳示意胖子冷静一点,接着又看了看余老头,很有深意的说。
“那是自然,退回去,别坏了老板的大事!”余老头笑了笑,对那小辫子的说。
郑寳他们在对峙,陈思明却头都没有抬过,自从那石棺上出现红色条纹之后,他的眼睛就没离开过那口翡翠棺材,待石棺毁了之后,他更是蹲在那石棺旁,一点一点的清理着那石棺,其实郑寳他们虽然是在对峙,目光却也都没离开过那石棺,他们的心都系在碎石下的那尸体之上。
陈思明理也不理众人,仿佛在无人之境中一般,拿着小毛刷子在一点点的清理着那尸体上的碎翡翠,我们都站在旁边看着,默不作声,慢慢的那具尸体的身体被清理了出来。
金缕玉衣!
众人都是精神一震,金缕玉衣虽然出土的不少(解放后出土了十多件),可除了徐州靖王刘恭墓中出土的保存的好些之外,其余的大多已经受损了,像眼前保存这么好的还是第一次见到,它是用许多四角穿有小孔的玉片,用金丝、银丝或铜丝编缀起来的,灯光一照,金光闪闪。
金缕玉衣是汉代规格最高的丧葬殓服,大致出现在西汉文景时期。据《西京杂志》记载,汉代帝王下葬都用“珠襦玉匣”,形如铠甲,用金丝连接。这种玉匣就是人们日常说的金缕玉衣。当时人们十分迷信玉能够保持尸骨不朽,更把玉作为一种高贵的礼器和身份的象征。
不过这玉衣当时也不是随便穿的,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一切穿衣打扮丧葬规格都要合乎礼法,这玉衣的穿法也同样,事实上帝王只有在死后才可以穿“金缕玉衣”。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传说中的金缕玉衣,自然不免多看了几眼,胖子也是双眼放光,这杨琏真珈的墓里东西虽少,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而且随便拿出一样可都是稀世珍宝,胖子看着看着,不由咽了口唾沫,心中暗暗决定,等会怎么着也要捞两件东西走。
在清理出金缕玉衣之后陈思明并没有停下手里的活,不一会儿就把那尸体的头部给清理了出来,不过让我们奇怪的是,这具杨琏真珈似乎爱搞神秘,居然给自己打造了一副纯金的狼头面具,我知道历史上有个爱戴面具的人——兰陵王,兰陵王是高欢之孙,高澄之子,高洋的侄儿。名高肃,又名高孝瓘,字长恭。史载:“长恭貌柔心壮,音容兼美。为将躬勤细事,每得甘美,虽一瓜数果,必与将士共之。”传说中他长得特别妖艳,帅的不可方物,为了遮掩自己的容貌没事就戴着个面具。不过这杨琏真珈也戴着个面具,这是闹哪样,难道也是因为长得太帅?这个说法可从没听说过,那他带面具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众人都想不通。
“不对,这个人绝不可能是杨琏真珈!”
郑寳仔细观察之后,皱着眉头开口,余老头等人纷纷走上来,想看看郑寳怎么解释。
郑寳没有言语,只是盯着陈思明的一举一动。
陈思明似乎对那尸体面具下的面孔很感兴趣,在清理干净上面的翡翠残渣之后,慢慢的把那纯金的狼头面具给褪了下来。
待陈思明完全把那面具拿了下来,我只觉眼前一花,再看那面孔时忽然感到那张脸上像是笼罩了一团雾气一样,任我怎么看都看不清那张面孔,我心中一阵慌乱,莫非自己的眼睛出问题了。
我揉了揉眼睛,又上前走了两步,可那面孔之上的雾气还是不散,我还是看不清那具尸体的长相,搞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我回过头来打算问问胖子他们有没有同样的感觉。
“胖子,是不是我眼花了,这尸体的脸怎么...”我话刚说出口,忽然发现胖子的面色有些不对头,甚至连眼神都有些涣散,一脸的痛苦,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再看看其他的人,小辫子,余老头,陈思明,甚至连郑寳他们所有人的表情几乎都和胖子的差不多。
怎么了?难道他们都中邪了,我连忙呼唤胖子和郑寳。
而之后,便是郑寳等人的自述,似乎在揭开面具的一瞬间,他们就陷入了幻境之中。
郑寳想看看尸体为什么带着面具,金缕玉衣,杨琏真珈绝无可能得到这件东西,再联系上刚和余老见面时他说的那些话,郑寳一下联系起来,这里可能压根就不是什么杨琏真珈的墓,相传杨琏真珈是被活活吓死的,怎么可能有心思给自己再修建坟墓,那么历史上的盗墓贼,又是能接触金缕玉衣,那只有一个人---广川王,同时也是盗墓者,刘去!想到这,郑寳急忙走上前去,想看看刘去的真面目,只是看见刘去的一瞬间,郑寳只觉得脑袋中一声炸响,紧接着,郑寳忽然觉得刘去的长相有点眼熟,仔细一看,郑寳被惊出了一身的冷汗,这哪是别人,不正是不止一次出现在他梦中的师傅,斩尘大师!
郑寳可以忘掉一切,可这张面孔他太熟悉了,可他还是清楚的记得师傅临死之前对他的嘱托,这么多年过去了,郑寳还是没能完成师傅的遗愿,郑寳越想心里越难过,他想要逃,他觉得自己无言面对师傅,可就在这时郑寳感到了有人在拼命的晃动着自己的胳膊,那只压在肩膀上的手正好碰到了郑寳的枪伤,心中一吃疼,郑寳不由的清醒了过来。
郑寳看着一脸焦急的我,起初还有些茫然,再朝那刘去的尸体一看,脑袋一空,再次冒出了师傅的面孔,郑寳被吓了一跳,左手一用力,鲜血流了出来,然后定睛一看,那哪里是什么人啊,这刘去分明就了一张狐狸脸!
怪不得要带着面具了,这已经不是丑不丑的问题,难道这刘去曾经盗墓时沾染了不干净的东西,长相都变了?
我见郑寳清醒过来,松了口气看向胖子,胖子的表情很不对劲,我在旁边大喊大叫,他就是一点反应都没有,郑寳想到他刚刚就是因为疼痛才清醒的,也顾不得太多,拉过胖子的胳膊,取出匕首,直接朝他手上一扎,胖子吃疼一哼,也一脸茫然的转醒过来。
郑寳本来是不想管余老头他们的,不过最后还是给余老和陈思明一人一下,二人都也幽幽的醒了过来,不过在郑寳要帮那小辫子的时候,那小辫子忽然大笑一声,双目血红的盯着郑寳大叫;“我杀了你全家又怎么样,你来啊,你来啊,我能杀你一次我就能杀你第二次,我杀了你,杀了你!”
他叫着就取出随身携带的唐刀朝郑寳扑了过来,郑寳听他说什么“我杀你全家”,脸上本就不悦,现在见他举刀杀了过来,虽然说他现在是着了道,但郑寳却也有意将此人留在这里。
这小辫子虽然脑袋不清醒,可出手之间毫不拖沓,身手也很是了得,郑寳有伤,胜负还真的不好说,须臾之间二人就已经斗了几个回合,不过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小辫子出刀之间毫无章法,用不了多久估计就会耗尽体力,那时杀他简直易如反掌,余老虽然知道小辫子余波出手在先,而且现在可能还是在幻境中,不过还是出言请郑寳留他性命,郑寳并不搭理他。
异变突生!
“郑寳,饶他一命,我就放了他们!”余老头把匕首架在我的脖子上,陈思明也用枪指着胖子的后背,余老头忽然大喊道。
“草!”郑寳手起刀落,匕首连根没入小辫子的脑袋里,直到最后小辫子的眼里的血红才慢慢散去,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
“你!”余老头也没想到郑寳真的说杀就杀,这可是美国洪门龙头亲自派来的人啊,就算郑寳不给自己面子也要给龙头面子啊,说着就要拿我开刀,陈思明无论怎么说对我还是有一定感情的,如果可以自然不愿看到我有什么好歹,还不待余老头动手,朝胖子腿上就是一枪,胖子也是猝不及防,大叫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扯着嗓子嚎叫起来。
“回去让曹大眼告诉扎克艾利,我会去美国拜访他!其中的误会我会当面跟他解释,现在,立刻放了我的两个朋友,余老,你是聪明人,为了一个死人和我为敌,你认为值得吗?”郑寳把匕首从小辫子的脑袋里抽了出来,红的白的流了一地。就在双方死死对峙的时候,一个让我意想不到的声音从下方传来。
“老三,我来救你了!”
原本安静的墓穴里顿时叽叽喳喳一阵吵闹,我们都齐齐把头转先声音传来的方向,只见黑暗中急速跑出两个人和几只带着面具的猴子,我把脖子伸得长长的,其实这从这声音我就听出来是谁了,那一刻,我激动的恨不得跳起来!
从黑暗中出现的人,正是我的大学同学裴智勇,以及,被一众面具怪猴簇拥在其中的,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