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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上一刻骄狂,下一刻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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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环顾四周,目前“天尊”还没有下场的有五个人。
  一个沉默的刀客,一个负手而立、姿态倨傲的白衣人,一个黑袍赤脚的秃头,一个手里提着一口箱子的人以及那个高瘦的青年剑客。
  那个高瘦青年的剑法我已见过,很强,但他剑意寒凝,剑式凌厉,应该是可以很快分出胜负的对手。
  而那个提着一口箱子的人,让我想到了燕师和我说过的一个可怕的传说。如果他真是那个人,我实在不想和他对垒。
  那个秃头看起来不像是中原人士,也很可能会些奇功异术,会比较麻烦,但应该也能打打试试。
  至于那个刀客和白衣人,则得看情况才知道。
  这时,那白衣人负手从右面走了过来,他的步伐不快也不慢,姿态自信而又从容。
  这是一个很容易吸引人注意的人。
  他穿得虽简单,却华贵而清爽。即使在这山谷之中,他全身上下仍然一尘不染,那件雪白的衣服就像是刚从熨斗下拿出来的。
  但这些都不是他吸引人的地方——吸引人的,是他的气质。
  即使隔着面具,也能感受到他身上那股无法形容的逼人傲气。
  这是个很骄傲的人。
  骄傲的人总喜欢干净利落地解决战斗,而不会软磨硬拖。这正是我需要的,快速的赢,哪怕快速的输,也比被磨死好,我心道。
  于是我选择迎战。
  这当然会是个很强的人,我有预想,不强的人自然也不会有这么强的骄傲和信心。
  但我没有想到白衣人会这么强!他的内息深沉而尖锐,比持枪女子强上不止一筹,也比我强。
  而且,他竟差点用手指夺去我的剑!
  若不是他尚不适应我剑上的力道和速度,“夕惕”便已脱手而去!
  我一时震惊之下,停下了攻势。
  白衣人也没有追击。他慢慢地举起了自己刚刚抓住“夕惕”剑的右手。
  他的右手似乎没什么特别的。手指很长,指甲修剪得很干净,皮肤很光滑,很细。
  但若看得很仔细,就会发现这只手的奇特之处。这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肤色竟和别的地方不同。
  这三根手指的皮肤虽也很细很白,却带着很奇特的光彩,简直就不像是血肉骨骼组成的,而像是某一种奇怪的金属所铸。
  但这三根手指却又明明是长在他手上的。
  一只有血有肉的手上,怎会突然长出三根金属铸成的指头?
  白衣人凝注着自己的右手,看着我道:“我以前也用兵器,只是兵器谱上,我的兵器排在好些人之后。因此我毁了跟随我二十多年的兵器,练了这只手。你觉得我这只手如何?”
  “这是金刚指还是绝情手?”我问道。
  金刚指大成确实可以让人手指如金铁坚韧,而绝情手则是北方魔教传承绝学之一,非魔教核心人物不可得习。
  “这个不重要,能杀你就行!”白衣人冷声道。
  “练兵器二十多年,却一朝废弃,可见你对自己根本没有信心。我若是你,哪怕再练十年、二十年,也终要将自己的兵器练到天下无敌。你练了这只手,但这只手便能夺我的剑吗?我倒要试试。”我嗤笑道。
  白衣人冷啍一声,已是欺身而来。
  他的内息比我深厚,他的身法不在我之下,他的右手也克制我的长剑,我的胜机并不大。
  我选择了一个对我而言最麻烦的对手,这个白衣人对于任何剑客而言,都是最不愿意碰到的对手。
  这是个错误的选择。
  我唯一的机会就是他的骄傲,以及他对自己右手的极度自信。
  在他渐渐熟悉了“清风剑诀”的剑路和我的剑力、剑速之后,终于在某一招,白衣人用右手那三根手指完成了充分的合力,牢牢扣住我的长剑。
  他内息汹涌,右手用力一扯。我终是没办法握住“夕惕”,长剑被白衣人扯飞了过去,我的人也脚下不稳向前踉跄了几步。
  “哈哈哈哈哈……”
  面具下传来白衣人得意猖狂的笑声。
  而踉跄向前几步后的我也不再隐藏。
  腿步发力,上身前趋,不下于右手手速的左手全力以剑鞘为剑扫击,不再使用“清风剑诀”,而是使出了点苍秘剑“燕归巢”。
  于是坚硬的剑鞘狠狠砸在白衣人猝不及防的脆弱的脖颈处。
  “嘭”的一声,白衣人猖狂刺耳的笑声戛然而止,他如同一条死狗一样被我砸倒在地上,倒入山谷的尘土烂泥中,如同坠落尘埃的王侯。
  而我的右手凌空接住了挑飞在空中的“夕惕”。
  山谷中鸦雀无声。
  “你好弱。”我俯视着泥土中污垢满面的青铜面具道。
  白衣人颤抖着手指着我,想说什么,挣扎了几下,却终究晕了过去。
  我转身走回到陆小凤身边,努力控制着发抖的手和脚,让自己显得很轻松的赢得了这场对决。
  柳松云上前把白衣人夹了回去。
  白衣人当然不弱,他很强,如果他不是被我激怒,且我故意让他夺了手中剑使他放松了那么一瞬,加之暴露左手的实力和使用点苍秘剑,胜负可能还需要很久才能知晓。
  尽管如此,我还是消耗很大,而且已暴露了我左手剑和我会使用他派秘剑的秘密,必会引起接下来敌手的警惕。
  但无论如何,又险胜了一场。如今是一负两胜一平。
  只需再胜两场便可。
  我对陆小凤微笑,又看向远处的神凰点了点头。
  坐下,继续调息。
  过了一刻钟,我站了起来。
  那个赤脚的秃头从后面慢慢走了过来。
  他穿着一身纯丝的黑袍,打着赤脚,脖子上挂着一双形式很奇特的黄金色多耳麻鞋,他面具后的眼睛盯着我,如同草原上的秃鹰盯着垂死的旅人,他的人岂非也很像一只秃鹰?
  我也走到了这个黑袍秃鹰面前,表示这第五场仍然是一场战斗。
  “我是个赌徒。”黑袍秃鹰盯着我说道,“我这一生赌过很多东西,金银、名器、美人、权势,我从没输过。”
  我静静听着,既没有不耐烦,也没有接话。
  “只是我嗜酒无度,患了肝疾,已命不久矣。”黑袍秃鹰继续道,“所以我现在喜欢和别人赌命。反正我已活不了多久,没什么可输的。”
  我的瞳孔收缩。
  于是秃鹰出手了,他抽出了藏在腰带中的软剑。
  秃鹰的招式很简单,他放弃了所有防守,每一招都是以伤换伤,以命换命,没有任何退缩,也没有任何犹豫。
  我刺向他的咽喉,他也刺向我的咽喉,并不防守;而当他刺向我的胸口,我若攻向他的胸口时,他也并不变招。
  两把剑的长度差不多,我意识到我们会同时中招。
  于是只能我变招防守。
  我意识到我又选错了对手。
  这只秃鹰也许是真的活不了多久了,但他能以伤换伤,我却不敢伤,毕竟我后面还有对决,一旦重伤必无赢的机会。
  至于以命换命,谁会甘愿跟一个将死的必死之人换命?
  然而我若是不敢伤、不愿换命,这战斗就根本无法结束。损耗太多的体力的话,后面的对决我同样也没有赢的机会。
  而且秃鹰也是个强者,强者对决,越惜命的人往往最后会没命,反而是不怕死的人经常最后不会死。
  秃鹰竟是算死了这个局面,他这个赌徒,果然一生不败!
  而我,却进入了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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