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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歌拿着酒葫芦,一滴一滴地往酒杯中倒酒,手上慢慢加大力道。
乞丐面色一变,心念一动,已知晓这位沈少侠是要考较自己的武功。
江湖上现在还能够认出这个酒葫芦的只怕寥寥无几,认得出的也必然不是无名之辈。
因此,沈歌动了心思,要试一下这个乞丐。
而且江湖中原本就有几种人是不容小觑的,和尚、道士、乞丐、女人和小孩。
丐帮虽然沉寂了二十多年,但帮众众多,仍然是第一大帮。说不定这个乞丐就是帮中高手。
两人就保持着这个姿势,一个拿着酒葫芦倒酒,一个端着酒杯接。
酒水一滴一滴地往下滴。一炷香后,酒杯已满。
酒水沿着乞丐的手指胳膊慢慢往下滑动。
突然,乞丐右手中指、无名指、小指迅速地动了几下。
沈歌的无名指和小指也跟着动了几下。
随后,两人就不再有动作了。
店小二也是坐在柜台后面在那打盹,午后正容易犯困。
半个时辰后,沈歌觉得手中的酒葫芦越来越重,手臂已经开始发麻。
好在酒每滴下一滴,手中的份量便轻上那么一滴。
而乞丐端着酒杯,这么一滴滴下来,虽然酒顺着手指溜了下去,有增加重量,但酒滴下来的那种份量他已经能够清晰地感觉得到。
而且沈歌用酒葫芦往下压,乞丐用酒杯往上支撑。
本身下压就较上举轻松,加上酒葫芦份量远重于普通酒葫芦,装满酒有十来斤的重量,这时候大部分压在酒杯上,乞丐远吃亏于沈歌。
酒店里即使没人的时候,有一样也是少不了的,那就是苍蝇。
突然飞过来一只苍蝇,在两人头上不断盘旋。
苍蝇趴到了乞丐脸上。
沈歌不觉嘴角露出微笑,手上力道又加重一丝。
苍蝇逐臭,乞丐身上一股味道,自然能吸引苍蝇。
苍蝇在乞丐脸上不住爬动,乞丐丝毫不为动摇,只是鼻尖、额头开始慢慢渗出汗来。
苍蝇趴一会,停下来,伸出两只前足,在那搓动。
苍蝇突然飞起,绕了两圈。
沈歌收敛笑容,苍蝇落到了沈歌的鼻尖。
沈歌只觉得一阵瘙痒,忍不住想要伸手去驱赶苍蝇,然后挠几下。
可他还是忍住了,全身上下纹丝未动。
乞丐这时面色微动,也露出了笑容。他见到了沈歌额头的汗珠。
苍蝇终于被桌面的菜吸引,落到了盘子里,在那大快朵颐。
两人这场比斗,开头是技巧,然后是内力,定力,现在已经将近一个时辰,变成了忍耐和体力的比斗。
这场比斗并不精彩,也不激烈。
在外人看来,这可能还算不上是比斗。
沈歌的手虽然还是坚如磐石,但肌肉已经开始发酸、颤抖,眼角的肌肉都忍不住地在轻微跳动。
乞丐也绝不比沈歌好受。
沈歌拿着酒葫芦,居高临下,已经是占了几分便宜。
乞丐本以为年轻人浮躁,没这么好的定力。加上年轻,内力也不见得有多强。
只是没想到,这少年能够支撑一个时辰。
乞丐觉得这少年即使不是故人之后,也必然有瓜葛。加之起了爱才之心,原本打算收着三分力。
甫一交手便知道,少年的功力不输于自己,若是放松一丝一毫,说不定就得败在这少年手上。
渐渐地,两个人觉得手上的酒葫芦、酒杯越来越重。
即使酒葫芦里的酒还在慢慢减少,沈歌也是觉得酒葫芦越来越重。自己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将酒葫芦往下压,而这个乞丐似乎也没有力气再往上支撑着酒葫芦。
两个人继续僵持,又是将近一个时辰过去。两个人还是一动不动
天色将晚,店中逐渐变暗。
门口传来“哈哈”两声笑,到了晚饭时间,有客上门了。
店小二被这豪爽的声音惊醒,忙用手抹了抹嘴角的口水。
他居然一觉睡了一个多时辰。
沈歌和乞丐对望一眼,同时收力。
乞丐将酒杯送到嘴边,将酒倒入口中,然后眯着眼,在那感受。
良久,乞丐才咂咂嘴,笑道:
“好酒!果然别有一番滋味!可否再来一杯?”
沈歌拖过一只碗,倒满酒,笑道:“还是用大碗吧。”
乞丐也笑了,端起碗一饮而尽,然后才笑道道:“刚才若是用碗,只怕我早就输了!后生可畏啊!”
沈歌谦虚道:“兄台过谦了。我不过是占了这酒葫芦的便宜。”
“哪里哪里,这满满一葫芦加起来恐怕有十斤重,你拿了差不多两个时辰,十分难得。”
“我是占了年轻,体力好的优势。而且酒葫芦有一半的重量压在酒杯上,算起来还是我占了便宜。”
“而且年轻人很少能有你这样的耐力和定力。我这多练了二十年的功力,还是占不了你半点便宜。”
“哈哈!”沈歌也不由得放声笑出来:“兄台处处相让,不知何故?”
乞丐故作沉思,然后一本正经道:“就当是为了这一碗酒吧。”
“兄台,还未请教?”
“我姓胡。你可认识一位姓熊的?”
“胡兄,我倒是未听过家中长辈提过姓胡的故人。不过我确实有位长辈姓熊。”
“那就对了,难怪你的功夫如此之高。没提过我也是有原因的,二十年前,我功夫平平,在江湖上排不上号。”
“不知兄台在兵器谱排名几何?”
“哈哈,惭愧,我并未能排在兵器谱上。”
沈歌惊讶道:“怎么会!以兄台的武功,必然能进前十。”
随即又自语道:“兵器谱有所遗漏也是正常的。”
“哦?你如何判断我能进前十?”
“排名六十一的蛇剑马坤,挡不住我随手一击。而且...罢了,总之我是知道。”
“或许是因为我的功夫时灵时不灵的吧。”乞丐笑道。
“慢着,兄台莫非是胡不归?”沈歌听乞丐这么说,突然想起来一个名字。
“正是在下。我有个外号叫‘胡疯子’,想必你也听过。”
“这我倒也听说过。可兄台看起来清醒得很啊。”
“游戏红尘罢了,我装一装疯又有何妨。世人笑我太疯癫...”
“江湖传闻兵器谱排名第一的孙老头,只看不透两个人的武功深浅,一个是李寻欢,另一个就是兄台。”
胡不归自嘲道:“我的功夫比小李探花还是差了一些。”
随后,胡不归精神一振,笑道:“都说‘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我倒是想见识一下,他碰到了你和这个酒葫芦,是否还能例不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