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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去哪里?
可能是想看看蓝色的海是不是真的存在吧。
上周我约上了超子,水哥吃了顿饭,和他们说了说我的想法,他们表示支持我,趁着还没老,还走得动,就去外面看看吧!不过阿诚那边以后只有他们两个人轮班看望了,确实是麻烦他了。
“怕什么,有我在,我有一口吃的,阿诚他们家就有一口吃的,你就放心的去吧!”超子虽这么说,但以后在这里玩得到一块去的人又少了一个,不免看到他的眼中有一丝遗憾。
水哥虽然平时看起来不太靠谱,在我看来他像是有大智慧的,因为他时刻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平淡即是人生。我做不到像他一样,因此我十分羡慕他。
水哥说道,“每个人都有自己不一样的人生,如果现状不满意的话,趁着还活着,就去改变吧!”
他们问到我该怎么去时,我犹豫了一下,片刻后我答道,“呃----,走路吧!”
“牛啊,一哥,我们的周一长大了,要离开我们了!呜呜呜。”超子就是这样一个大家长一样的人,明明是同龄人却散发着成熟的气息,小时候也一样,或许这就是他一毕业就能接手他家小螺丝厂的原因吧。
“我打算先去看一下阿宝,以往只有他回来看我们,我们却没有去看望过他。”我们平时大多都在群里交流,我们时常一起语音打游戏,明明声音很熟悉,但平时连见面都见不到。当晚我们给阿宝发了视频通话,把它立在了碗前,他的脸色还是那么差,看样子应该是刚加完班。阿宝对我的行为表示惊讶,也表示支持,更多的是羡慕,羡慕我是这样的自由。而我自己更多的是迷茫。
想着自己大胆的决定,我从所未有的感到吃惊,我回忆着自己人生的过往,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想要去徒步,但是人生就是这样充满未知才有意思不是吗?我不像水哥那样,喜欢安静,喜欢平淡,我更多的是感到了一丝兴奋。那晚我们喝了一点酒,梦中我好像看到了和以前不同的场景,没有考试,没有工作,我好像看到了一个奔跑的身影,那个身影好像是我自己。
不过徒步对于我来说是十分陌生的事,我需要筛选出要带的行李,还要买一些装备以便于预防之后的风餐露宿,类似于帐篷、睡袋、手电之类的。这些虽然要花上不少钱,但是存的钱总该是要用的吧,钱花出去才算是钱吧,我居然第一次有了如此败家的念头,真是“该死”!但至少是为自己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前天,我买的装备都到了,于是我便开始收拾家里的一切,我带上了一条不错的冲锋衣,这样之后的大部分季节我都能够应付,还有几条换洗的衣服,之后路上也可以再买,我将行李放在了一个防水包内,准备了一个大容量充电宝。另外我还买了一部相机,希望我能够记录下一些时间,因为人可能只有那么几个时刻才算活着,但愿我能用到它。
我觉得总得带一些什么东西,人不可能完全脱离世俗。爷爷走的时候没留下什么东西,我才发现屋子里像是没有爷爷生活的痕迹,就连当初爷爷葬礼的时候来的人也很少,整个世界像是把爷爷从这个世界上抹去了一样,了无痕迹。死亡,究竟是什么?人生就像一张彩色照片,你用几十年的时间去研究构图,寻找你爱的色彩,将它记录下来,当人离开之后,照片就会慢慢氧化褪去颜色,重新成为白纸一张。为了让照片能够保留更持久的颜色,需要人将其塑封保存,但照片迟早会褪色,人也会被遗忘,遗忘即是死亡。爷爷的人生就像是他留下的那张照片一样,褶皱,破损,泛黄,但至少我还在,至少我还没让这张照片褪去颜色。于是我把它放在了一块怀表里,爷爷说那块怀表是娶奶奶时的彩礼,是他父亲曾经的战利品,这就是爷爷一生所剩的东西,我将它挂在我的脖子上,它是很轻却又很沉重。
昨天下午我去看望了阿诚,他还是那样安静的躺在那,我告诉他我将要离开,我会过很久才能来看他,不过不用担心,我会回来的,之后由超子和水哥来照顾他。我这次来想从他这拿一件东西,让他陪伴我度过之后的日子。我在一旁想了许久,我不知道该向他索取件什么东西,我见到一旁床头柜上有一副旧眼镜,阿诚好像带了那副眼镜很久,阿诚好像是初中就开始戴起了眼镜,比我早上一点。那副眼镜像是长在了他的脸上,直到他躺在床上我们才渐渐回忆起他的真容,我将我的眼镜和其交换,明明比我早戴上眼镜,度数却是比我低上些许,或许是因为他没有熬夜看手机的时间导致的吧。我将我的眼镜给他戴上,那一刻阿诚像是回来了,变回了我们熟悉的他,我决定把他的眼镜带走。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让我带你看看这个世界吧!”
告别了阿诚之后,我约上了超子和水哥吃饭,并且想见识一下他们两个给我准备了什么送行礼物。超子选择给了我一颗螺帽,那是一颗五边的螺帽,有些许丑,每一边都刻了字,分别是“一”,“超”,“水”,“诚”,“宝”,很明显代表了我们“留守中年人”组合。
超子拿着它,对着我一番炫耀,“哥们家里啥都不多,就是螺丝、螺帽多,别看它丑,这是哥们手搓的。”
我也是对他一番调侃,“丑是丑了点,那你也不送哥们个金的?香港电影没看过?人家跑路都是金项链,金手表!你倒好送我个不锈钢的。”
超子反驳到,“这不是象征着我们的感情,永不生锈嘛,真的是,你又不是去逃命,还送你个金的,还没喝就开始醉了?你小子真的是!”
水哥送的礼物些许奇怪,那是一颗的牙齿。
“有些恶心了熬,水哥,这啥玩意啊?”我一脸疑惑的看了看这颗牙,又看了看他。
水哥开始为他的牙齿正名,“我可消过毒了,这可是折磨了哥们大半年的智齿,但是为了你,我把它拔了!拔了就不痛了!哥们的牙可是很厉害的,就凭这牙,啃老能再啃五十年!我可不准你嫌弃它!”
曾经的水哥也是踌躇满志,从小立志要成为一名画家,后来归于了平淡,走向了田园,那颗智齿,或许是他的曾经的梦想吧,或许是他把他的梦拔去了,不再痛了。
“我会嫌弃你?你不知道我他妈多爱你!”我将那颗牙放进了酒杯里,把里边的白酒一饮而尽,然后将那颗牙从嘴里吐了出来,后来想想那是真恶心。
“牛b,一哥,我他妈也爱你!”
“我他妈的也爱你!”
昨晚,三个大男人就这样喝的乱七八糟的,爱来爱去的,恶心,但我喜欢!
我将螺帽和牙齿一同穿在了怀表上,那一连串毫不相干的东西,使我的脖子又沉重了些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