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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戚家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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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定门大街上,裹着皮袄棉袍的行人行色匆匆,急忙朝各自家里赶去,冬春时节,京城百姓家家户户都烧煤,遇上雾霾天气,全城便如一座巨大的面粉铺子,大街小巷到处灰扑扑的。
  崇祯十四年冬,北直隶遭了黑疙瘩病,说是鞑子传来的,人染病后会全身发热,上吐下泻,七窍流血而死。
  好在京师染此病者不多,偶尔有马车拉着一两尸体由安定门出城。
  安定门往东不远,便是山西会馆。
  申时初刻,太阳斜斜照在会馆厢房前的影壁上,青苔泛着寒光,虽然已经立春,小冰河气候下的京城还是冷得刺骨。
  影壁后面的空地上,孙世瑞正在练习戚家刀法。
  孙世瑞只穿了件贴身小褂,下面穿着条马面裙,这样的穿搭显得很是另类,有点类似《笑傲江湖》中青城派弟子的配搭。
  孙世瑞身材极其魁梧,甚至比他爹还高出一头,躯干强壮的像头直立起来的人熊,一拳打出去绝对能打死卖猪肉的镇关西。
  对于穿越者来说,无论穿越到哪个朝代,落地拥有这样一副身躯,可说成功了一半。
  这样的身体条件,不当个武夫,而是天天趴在书房里研习八股文,实在是可惜了。
  “杀!”
  孙世瑞大吼一声,脸上、手臂青筋暴涨,他手持苗刀,杀气腾腾,手中苗刀发出阵阵破空之声,相信即便是皇太极那样的胖子披甲站在面前,也被孙世瑞手起刀落拦腰一刀斩成两截。
  自从半年前穿越过来,孙世瑞对戚家刀刀法的训练,就从来没有停止过,他进步神速,短短半年,现在刀法已经运用娴熟。
  孙世瑞前世,主业是替贷款公司催收,偶尔还接些私活儿。
  白天收钱,晚上收命,因为下手足够狠辣,那些年被他打残的客户,没有八个,也有十个。
  此外,他还练过射箭,骑马更不在话下,街头无限制格斗技术更是可圈可点,毕竟讨债的手里没点真本事,也吃不了这碗饭。
  穿越到孙世瑞身上,有了这副魁梧身材,真可谓如鱼得水,正好可以将自身武力发挥到最大。
  十七世纪是火药的时代(十六世纪也是)。刀枪棍棒这些冷兵器正在逐渐退出世界军事舞台,就连弓弩也成了鸡肋的存在。
  然而,长枪腰刀之类的冷兵器,却还有它们存在的合理性。
  所以孙世瑞一直在练。
  今天,他练的是戚家刀刀法中的辛酉刀法。
  左手反握苗刀刀柄,保持刀身直立,按照戚少保的说法,这是最省力的握刀姿势,在士兵遇敌之前,可以有效保存体力。
  接着是辛酉刀法中的藏刀式。孙世瑞将左手握在刀柄的中央位置,这是出刀或收刀的过渡动作,当然也可以趁敌人不注意,发动突然袭击。
  第三个动作是辛酉刀法中的拔刀式,左手略向右手送刀,右手抓住刀柄反手上撩,同时向前小踏一步,类似于日本居合斩拔刀术,可先手可后手,先手为突袭敌人,后手为防御。
  随后,孙世瑞将三个招式连接起来,将苗刀靠在身上,目视前方,猛一跺脚,刀横起,苗刀刀柄挨着肩前。
  削砍劈拨,蹲越闪转,手起风生,忽忽直响。
  简单几个动作练了一个多时辰,直到日头西斜,手臂小腿酸痛难忍,起身回房休息。
  这时,影壁前晃过个人影。
  咳!咳!
  抬头看时,原来是家父回来了。
  几个家丁簇拥着孙督师走到影壁前。
  孙世瑞连忙收起苗刀,披了件皮袄,朝父亲请安。
  “爹,你回来了?”
  孙传庭鼻子哼哼,目光越过孙世瑞,落在地上苗刀上,不由露出诧异之色,据他所知,孙世瑞以前从来没有舞刀弄枪。
  孙世瑞知道老爹久在行伍,多半效法过戚继光练兵,嬉皮笑脸问道:
  “爹,这刀法还凑合吧?”
  “不务正业!”
  孙传庭嘟噜一句,径直走向厢房,家丁早早在门槛放了个火盆,孙老爷犹豫一下,从火盆上跨了过去。
  几个家丁像尾巴似得跟在身后,都是些陌生面孔,不用问也知道,这是孙世瑞雇的新人。
  孙传庭前脚进屋坐定,孙世瑞后脚就跟了进来,手里捧着个茶壶,小心翼翼给他爹沏了杯茶。
  正要双手递茶上去,孙传庭一把夺过茶杯,猛地扔在地上,哗啦一声,茶杯碎了一地。
  “爹,您消消气,白天都是孩儿不好,孩儿给您赔不是了,先说说宫里的事儿,皇帝都说什么了?”
  孙世瑞转身从家丁手中接过第二杯茶,挥手让其他人都退下,小心翼翼捧着茶,递到孙传庭面前。
  “爹,喝杯茶水润润嗓子吧。”
  孙传庭瞟了眼地上摔碎的瓷片儿,又瞅了瞅气色不变的孙世瑞,暗自吃惊,三年不见,这孩子到底是长大了。
  他看斜着眼接过茶杯,轻呷了一口,将茶杯放回到桌上。
  孙世瑞接下来的话,却让他大吃一惊。
  “爹,圣上可是让你一到陕西,便诛杀援剿总兵贺人龙,将他麾下兵马,收归朝廷?”
  “你,是如何知道的?”
  诛杀贺人龙,是自己和圣上秘密商议,外人岂能得知,孙世瑞又是如何知道的?
  “朝廷给你多少兵马?”
  孙传庭没回答儿子提出的问题,疑惑不解道:
  “先前府上的家丁,王举人,冯秀才,都到哪儿了?”
  “爹,家丁和赞画都走了。”
  “这些人见您被关进诏狱,听说您得罪杨阁部,要被皇帝处以极刑,便,便树倒猢狲散了。”
  孙传庭长叹一声: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罢了罢了。
  “圣上给我八千京营兵,让我奔赴陕西,收拢人马,救援开封。”
  “钱粮呢?”
  “六万两银子,一月粮草。”
  孙世瑞倒吸口凉气:“八千京营兵对抗百万流贼,粮草还不管够,这,和送死有什么区别?”
  “话也不是这样说,流贼声势浩大,其实不堪一击····”
  孙传庭嘴上这样说,估计他自己也未必信。
  孙世瑞很清楚,朱由检放他爹出狱,不是因为发了善心,只因为他爹现在还有那么一丝丝价值。
  前往陕西,兴许还有一线生机,重回诏狱,以煤山战神刻薄寡恩的性格,怕是九死一生。
  事已至此,孙世瑞也只好宽慰父亲:“父亲放心,孩儿已经做好万全准备。”
  “你能有什么准备?”
  “派去陕西督军的两个监军,孩儿已买通一个;朝中御史,也有咱们的人。”
  “买通监军?哪个监军?”孙传庭表情,从诧异转变为震惊。
  “司礼监秉笔太监王承恩····”
  孙传庭挥手道:“不可能,那不可能!王公公是圣上心腹,如何肯收你的银子,不可能。”
  “爹,这世上,谁会嫌银子多?亏你还是封疆大吏,从知县一路拼杀出来,这点为官之道还不知道?此外,孩儿要做个百户。”
  “百户?”
  孙传庭自诩国之干臣,不乏圆滑,不管是在商丘做知县,还是担任陕西巡抚,该打点的,都会有打点。
  只是,主动攀扯宦官,给司礼监送银子,这种文官不屑的事情,他也做不出来。
  和其他大多数同僚一样,他对中官保持着一定距离,更别说是重金贿赂,当初就是因为看不上魏忠贤专政,才选择辞官回家的。
  “爹,大丈夫立天地间,能屈能伸,力挽狂澜,方为真英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银子嘛,花出去总会收回来的。”
  孙传庭声音颤抖:“你给王承恩多少银子?”
  孙世瑞扳着手指,细细一算:“前前后后,差不多一万两,还有些老宅的古董?”
  “古董?”
  “对啊,您收藏的名画,什么董其昌米芾唐伯虎吴道子····孩子不懂书画,却懂得识人,我看这王承恩是个好太监,有事儿他真上。”
  孙传庭一耳光扇过来,孙世瑞连忙躲开。
  “你,你这败家子!”孙传庭气喘吁吁,“你把银子都挥霍到哪里了!”
  花钱是一门学问。
  前世作为催收员的孙世瑞,见惯了客户花式借贷超前消费,自然知道如何更高效的花钱。
  用了半年时间,他便把孙家积累数代的万贯家财挥霍一空。
  当然,也不完全是挥霍。
  俗话说,债务会转移,但不会消失,钱花出去了当然会有个响声。
  京城内外,以清流著称的几位御史言官,基本都收了孙公子的银子,没收银子的,孙公子便送他们古董字画,不收古董的,便延请名师,给自己这些京官子弟授课····当然,对付那些不那么“清流”的京营地武将,孙公子直接带人出没京师各类高档会所。
  可以肯定,有了银子铺路,以后弹劾孙督师奏章应该会减少许多,催促孙传庭出关的声音也会清静很多,同样的,孙传庭在陕西清军丈田、编练秦军的阻力,也会随之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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