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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世界是相当复杂的。这一句话可能是这个时代人的口头禅。
尼玛不太喜欢自己的名字。因为如果音译的话,这个名字在标准普通话里直接就是一句标准的脏话。但这个名字其实非常的美。
在藏语里,尼玛是月亮的意思。
她亲眼看着一条隧道横穿着打通了青藏高原,通向那一边的印度阿萨姆。
当然,在无数世界奇观的背后,是青藏高原上消失的冰架,是几乎铺满了大街小巷的太阳能版。
相对于同龄人,她是相当恐怖的特殊者,几乎在所有的方面都遥遥领先,不论是什么时候,人们的评论只有一句话,天才。
但是,世界总是荒唐的。在am议会与纳邦最后的决一死战中,纳邦拼尽全力的最后一击,只向大量的飞行器自杀式的冲向Am调过来用于的时光钟楼,Am的飞机也迅速的迎了上去,但要知道am的那些十字星背后完全是无人操作。反而是纳邦飞行器所迸发出的每一个火光都证明着一个生命的消失。
终于,空中的火光越来越少,这些反抗者马上就要被屠戮殆尽了。不过就在这时,A的时光钟楼突然裂开了一个巨大的缝隙,大量的蓝色火焰溅射而出。缺口处有一个巨大的蘑菇云正在缓缓升起。
尼玛,现在想到这个情况还十分的抓狂。
**,为啥砸谁不行?非得砸住他们俩呀。
时光钟楼的残骸飘到了c国境内,并且正好击中了全世界第五大高峰,马卡鲁峰。
然后好巧不巧,尼玛的养父母,被残骸引发的大雪崩永远的埋在了喜马拉雅。
尼玛是基因合成人,同时养父母已经换了好几个了,根本原因是尼玛似乎是曾经某个国有基因工程的实验品,本身就是个危险品。但是这件事儿不得不让她十分伤心。
好歹C国当时肯定算是个大国,虽然不像4024年时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强国,把好歹是可以把am推平的。
幸好这帮家伙们做出了深刻的反省和道歉。并且接纳了一切孤儿和受害者家属,可以说这种赔偿直接把后半辈子都包养了。
但诡异的现在开始了。尼玛并不知道别的受赔偿者怎么样了,但她自己却很意外的被选入了am的一个特工计划。
当她低着头弯着腰抱着东西进入分配的小队房间后,几乎是被彻底震撼住了。
这里虽然都是童年的孩子,但是超过其他同龄的孩子,人均天才。
当然骗小孩儿已经是am的传统艺能了,放在五六年后的今天,简直是司空见惯。
与其他人不同的是,尼玛是整个小队里起点最低的人,没有之一。枪在手里就像拼装积木一样,拆卸灵活的阿里伯达,身体上有一半儿已经是机械义体的卡莎,黑美国官方网站简直跟玩儿一样的格里芬,还有虽然沉默寡言,看上去平平无奇,但是好像会魔法能够不太稳定的操作空间的刘云朝。
当然也最值得注意的是,尼玛居然成为了小队中成长最快的人。别人用三个月的培训课程,她居然只用两个星期搞的精通。
尼玛同时能说会道,号召力夸张的强。就算是平时不苟言笑的刘云朝,在和她相处的时候总能聊的很开心。
有一天,她看见刘云朝灰头土脸,带着兜帽,蹲在墙角,手里握着一部手机,一声不发。
“云朝,”尼玛十分不合时宜的跑了过去。“怎么回事儿啊。”
刘云朝性子十分之古怪。论本事是整个小队里边儿综合能力最强的,但是什么也不突出。尼玛百思不得其解的量子物理学简直在他手里变成了小学的数学题,但是论格斗,刘云朝似乎有点儿武术的底子,但是相当吃不惯西方搏击散打他那一套,除了能把团队里边儿的技术人员格里芬放倒以外,跟其他人的最好记录也只是平手,其他门类也皆是如此:射击,100之内,百发百中,300之外,枪枪脱靶。黑客,三台主机,两秒搞定,超过三台,两年不行。体育,400之内,齐头并进。一里之后,寸步难行。
“没事。”
“那……..我*,“尼玛情不自禁说了一句脏话,刘云朝脸似乎经历一场大爆炸,满脸的灰尘,头发里到处都是碎渣,脸上还有不少伤。“呸呸呸,我怎么说脏话,你怎么了?“
“没事。”刘云朝又恢复了他平静的语气。
“你……..”尼玛突然间不知道怎么继续说下去了,因为这是她认识刘云朝以来从未见到过的表情。忽然,尼玛大脑中忽然闪过了一幅图画刘云朝提着一把长刀,朝着一台高大的机甲冲锋。在刀尖接触到对方之后,两人齐齐因为相互作用力而被击飞。刘云朝有贴身护甲,所以并无大碍,但是机甲的驾驶员直接化为了一滩血水。
“你先休息吧。”刘云朝说完便转身走了,尼玛愣愣的看着他的背影。
“他*的,老娘这辈子从没遇到过这种人!”尼玛愤怒的骂道。“怪人,绝对的怪人。”不就是杀了个人吗?
尼玛这次发现刘云朝的状态不太对,她的父母死亡的时候才5岁,所以对于父母的印象并不深,甚至可以说是模糊的,所以,她可以做到杀伐果断。但是尼玛知道,这个人的性格是比较温柔的,而且从未听他说过脏话,更不会动手,估计是他在父母照顾下长大的原因吧。因此刘云朝在审核级任务中,都有很大的心理障碍。
他们这支特工小队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房间,尼玛刚坐在床上想歇歇,结果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就响了。
“谁?”
“我,卡莎。”
“哦,请进。”尼玛穿着睡衣,把门打开了。
一个身材高挑的少女走了进来。她留着短发,皮肤白皙,眼睛是琥珀色的,鼻梁挺翘,嘴唇饱满,身形修长。她的五官非常标致,就像是电视剧里的明星一样漂亮,但是却有些冷艳,尤其是她的目光,锐利的让人不敢逼视。
“有什么事吗?”
“有个任务需要我们执行,但是我们缺乏一名狙击手。”卡莎坐在了床边。
“我?”
“是的。你的枪法非常好。我们需要你这样优秀的狙击手。”卡莎的口吻非常诚恳。
尼玛沉默了片刻,忽然想到了刘云朝记忆里直视的血水,开口说:“我不喜欢战争。”
“但是这是命令。”
“我不是军人。”
“不管你做不做军人,你都必须服从命令。”
“你知道的,我没办法违抗命令。”尼玛摇摇头。
“你是我们的一份子,你不能拒绝。”
“但是我不想杀人。”
“这不是杀人,这只是保护。”
尼玛叹了口气说:“我需要考虑。”
“你不用考虑了,明天早晨9点出发,10点钟之前,我希望看见你的决断。”卡莎丢下一句话,便离开了。
尼玛坐在床上,看着自己的右手食指,陷入沉思。
尼玛不喜欢战争。这是她内心深处隐藏的东西,或者说是恐惧。她曾经被迫参加过几场战斗,但是却一直在逃避。在她眼里,战争就是无谓的牺牲,就像是一群蚂蚁在战斗,而她,是一只飞龙。这是一种自傲,一种骄傲。虽然她也曾经受过严酷的训练,但是她却始终觉得,她是一条龙,而不是一群蚂蚁。她有属于自己的骄傲,她现在仅仅靠am制式装备,就可以干掉一支顶级佣兵。
但是,她毕竟也已经10岁了,她不是小孩子了。她也有她自己的思维。思维?等等,我是怎么知道他们刚刚在想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