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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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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京内城管理严格,毕竟皇宫就在内城。
  不过,内城的城门一般开得早关得晚。
  寅时五刻便敲响晨钟开城门,也就是凌晨四点一刻。
  戌时五刻才敲响暮鼓关城门,也就是夜晚八点一刻。
  当郑兴离开荣国府来到宣武门,虽说已是夜晚,宣武门却还是开的。
  郑兴通过宣武门离开了内城。
  刚走到自家小平房所在的小胡同,郑兴便眼睛一亮。
  黑夜之中,他在这条小胡同里看到了一道金光!
  本来,由于十几天都没再遇到金光,遇到行善事积幸运的机会,他还有点紧张,担忧几个月甚至几年都不再出现这种机会了。
  现在,时隔十几天他终于又遇到金光,又遇到行善事积幸运的机会了!
  这是他穿越后第三次遇到这种机会。
  郑兴当即朝着金光走去。
  虽是夜晚,小胡同幽暗,但当郑兴走近金光,借助金光的光芒,他发现,这道金光出现在一个中年男人身上。
  他还发现,这次的金光比他前两次遇到的金光要粗一点!
  应该意味着这次一旦行善事,积到的幸运会比前两次要多一点!
  中年男人穿着单薄破烂的衣裳,一双脚没穿袜子,只穿着一双单薄破烂的鞋子,看上去多半是个乞丐。
  这中年乞丐面如白蜡,浑身冻僵,蜷缩着躺在小胡同里一户人家的屋檐下。
  “行善事积幸运,这回要如何行善事?给银子给这乞丐?”
  郑兴心里疑惑。
  他伸手拍了拍中年乞丐,叫道:“大叔,你醒一醒……”
  接连拍了几下叫了几声,都不见中年乞丐醒来。
  郑兴已经察觉到什么,神色严肃了起来。
  他伸手拉动了一下中年乞丐的身体。
  本来这中年乞丐背对着郑兴,拉动了一下后,面朝向了郑兴。
  “死了!”郑兴心中感叹。
  原来这中年乞丐已经死了,死在这天寒地冻的冬天。
  幸亏郑兴能看到这中年乞丐身上的金光,金光也能帮他照明。
  不然,这中年乞丐的尸体多半要等到明天天亮之后才会被人发现了。
  因为这条小胡同在夜间幽暗,行人也很少。
  而金光这种东西,只有郑兴能看见,别人是看不见的。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郑兴想到了这句话。
  想那内城里的荣国府和宁国府,那样的富贵荣华,那样的穷奢极欲,可谓朱门酒肉臭,而在这外城的小胡同里,却死了一个中年乞丐。
  ……
  ……
  这中年乞丐,是顺天府一座县城里的人。
  他本是个商贾,家里有些家产。
  然而,因为他得罪了一个尊贵的满人,遭到了迫害,家产都被夺走,就连妻女都被夺走,他还被关进了牢狱。
  好不容易,他被一个好友从牢狱中救出,他却已经心灰意冷。
  他离开了家乡,沦为了一个乞丐。
  就在今晚,他凄惨地死在了神京外城的一条小胡同里,被郑兴发现。
  ……
  ……
  “这回行善事应该不是给银子给他。”
  郑兴心想。
  中年乞丐都死了,给银子给他有什么用哦。
  不是给银子,那这次又如何行善事?
  郑兴快速有了主意,那就是尽快为中年乞丐收尸,这也算是行善事了。
  想到这里,郑兴率先回到自家小平房,将发现死尸之事告诉江氏,并说:“娘,我这便去找官兵,让官兵叫收尸人来收尸。”
  换做别的妇人,遇上这种事,或许会怕麻烦,甚至怕惹来祸事。
  因为有可能官府会怀疑中年乞丐是被郑兴杀害,会调查郑兴……
  不过江氏这个朴实的奴才妇人还是有些良心,闻言没有阻止郑兴,只是再三提醒郑兴小心,务必将情况对官兵说清楚。
  当即,江氏叫了几个邻居,一同照看着尸体。
  郑兴则去找九门步军巡捕三营的官兵。
  九门步军巡捕三营有三万官兵,其首领称为九门提督。
  这是一支很重要的军队,也是一支精兵众多、装备精良的军队。
  整个神京城,包括内城和外城,除了皇宫,其他区域都是九门步军巡捕三营负责守卫。
  很快,郑兴找到了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的官兵,将情况详细说明。
  有两个官兵跟着郑兴一起来到小胡同,检查了一番现场,还好,他们都相信了郑兴的说法,并未怀疑郑兴。
  官兵也叫来了两名收尸人。
  神京城有一群隶属官方的收尸人,他们的工作主要就是收尸,包括了死在路上的尸体,也包括了在菜市口被砍头的尸体……
  两名收尸人带来一辆牲口拉的板车,车上摆着一张破烂的草席。
  郑兴亲眼看到,两名收尸人将中年乞丐的尸体抬上了车,用破烂草席卷了。
  郑兴一直目送着板车离开小胡同,却还没看到中年乞丐身上的金光窜进他的身体……
  这意味着他这次还没完成行善事积幸运。
  看来这次想收获金光,并非只是尽快为中年乞丐收尸这么简单。
  郑兴当机立断,忙跑向板车,对两名收尸人喊道:“请等一等。”
  两名收尸人都诧异地看向郑兴。
  郑兴对两名收尸人说了几句话,两名收尸人都眼睛一亮,期待起来……
  郑兴随即返回小胡同,对江氏道:“娘,头里你为爹准备的那身寿衣,拿出来送给那乞丐吧,我瞧着他怪可怜的。”
  江氏已提早为郑喜安买来一套寿衣,以便于郑喜安一死便可换上寿衣,这套寿衣可不便宜,花了半两银子。
  江氏:“……”
  两名官兵已经走了,但小胡同里还聚集着一些邻居,这些邻居纷纷用看傻子般的目光看向郑兴。
  自己的爹都快病死了,家里又困难,一套寿衣又不便宜,兴儿这小子竟然要将他娘为他爹准备的寿衣,送给一个死在小胡同里的乞丐……
  呵呵,好蠢东西,兴儿这小子什么时候变成傻子了啊?
  江氏倒是不觉得自己儿子变成了傻子,只是觉得郑兴这些天变善良了。
  “兴儿,那寿衣是给你爹准备的,给了他,你爹咋办?”江氏郁闷道。
  “寿衣给了乞丐,爹的可以再买,何况爹的病或许能好起来呢。”郑兴道,“娘,算是儿子求你了。”
  江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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