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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王二起义
洪承畴在太乙书院呆了三天三夜。
在这三天中,洪承畴发现,这些孩子基本都是农家活的好手,无论是割麦还是扬场,这些孩子都能做得有条有理。尤其是那几个据说是得了内息的孩子,不用别人督促,他们便把自己当做大牲口一样来使用了。
“修为境界,就是生产力!”说的还真有道理,夜色中,一个叫做潘余庆的孩子正在用一个超大的木锨一下子将一石左右的麦子都高高地扬了起来。
而另一个叫做毛一泽的孩子则是拿着一块一米八乘两米的床板,在扇风…..
扬场需要有风,但是,今夜无风。
不过,那也没关系,咱们可以造风啊!
不大不小的风,将残存的柴屑与尘土都吹飞了开去。
然后,熊雷出场了,他拿着一个大麻袋,兔起鹘落后,麦粒尽入袋。
洪九看着打麦场上忙碌的这些内家高手,心中充满着鄙夷:大丈夫、大高手、大匹夫、大侠,当以家国为念,将自己的一身修为浪费在这样的农事上,简直是暴殄天物。
可是他见自家老爷只是默默看着场中的一切,不置一评,他也不敢妄言。
在这三天中,洪承畴还在格物实验楼中看到,有个叫做邓铭的学生,将从尿液蒸发后得到的残渣与细沙混合,然后放在一个瓷罐里,瓷罐又与一个盛水的大罐子连在一起。值得一提的是邓铭的点火方式,只见他只是打了个响指,瓷罐下被称作酒精灯的东西便燃起了火焰。起初用微火加热,继而用大火干馏,然后在盛水的大罐子里中得到了一种白色蜡状的固体。
最后,洪承畴看到了传说中的鬼火……
神秘的鬼火,竟然被一个孩子从尿液里提炼了出来!
洪承畴看着这样的诡异场景,脸上第一次表现出了震惊的神色。
在入定的课程中,洪承畴看着那些七八岁的小孩子,竟也能闭目枯坐一个时辰,不禁让他对这些被卖掉的孩子的心智之成熟暗暗赞叹。
“欲成大事者,先要降服我心!”
李德坤的这句话,还回荡在洪承畴的耳边。
洪承畴发现,李德坤教育这些孩子的方法,好像并不适合那些衣食无忧的富家子弟。这些年的摸爬滚打,他也早发现了这个难题:对于一个人来说,心智的成熟,最为艰难。
所以这世上才有不少人,只是活成了白头发的孩子…..
在技击课上,洪承畴看到端坐在中央高台上的李德坤,冷眼旁观着这些孩子将彼此打得鼻青脸肿、死去活来,他只是在那些受伤后的孩子被抬过来后,用极其熟练的手法给他们推拿、针灸、接上脱臼的胳膊或大腿……
洪承畴只见,三十六支金针与三十六支银针,在空中闪着耀眼的光芒,在午后的阳光中,荡漾着…..
这些孩子不仅有一对一的对决,还有小组与小组间的晋级赛。
图书馆中的那些数理化的书册已经让洪承畴的智慧不够用了,而那些关于未来的幻想漫画,则是让洪承畴自以为傲的眼界和胸怀激荡不已。
在离开太乙书院的时候,洪承畴发现自己居然后悔来这里了。之所以后悔,是因为他发现现在自己很痛苦,一向果断刚强的自己,竟在此时不知道该如何抉择了!
他曾在第一天对书院有了个大概了解之后,想着就算拼得全家人都被雷劈死,也要灭了李德坤这样的人和这样的学院,但是三天后,尤其是在他和李德坤彻夜讨论了一晚关于历史车轮的轨迹和走向之后,他发现自己的内心开始出现了另一个自己,那个背叛了原我的尚未成型的新我,想要和这个年轻人一起去为那样的理想时代拼搏、奋斗、献身!
原本的那个自视甚高、傲视天下群杰的洪承畴,竟被这三天的所见所闻,打碎了原我!
洪承畴看着没心没肺地啃着猪肘子的洪九,叹着气道:
“无知便是福啊!”
洪九却不服气地道:“老爷,我知道你在说我呢,我的确是个蠢人,不会想什么君啊、臣啊、天下啊,什么的。
我在乎的只是填饱肚子,不受欺负罢了。而之所以这么死心塌地的跟着老爷您,也是因为您在俺小时候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俺家度过了生死难关,俺娘在临死前还在念叨着让我一定要报答您的恩情。”
~~
1627年七月,陕北的天空充斥着热浪,接连三年,这里皆是大旱。饥荒之外,还有疫疾肆虐。
天灾之外,更有人祸。
魏忠贤虽然取消了陕北受灾之地的辽饷和赋税,但澄城知县张斗耀并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给县里的乡民,他还在继续派捕头和酷吏们向县里的农户们征收着。
其实他也有难处啊,他到现在还没把当初买知县这个职位花的雪花银给捞回来呢,而且最近他又看上了香月楼的怜儿姑娘,所以啊,辽饷和赋税还得收啊,收不上来也得收,这些苦哈哈总是说自己没钱没粮的,但是张斗耀相信,农民的腰带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肯挤,总是弄从里面再挤出来几个铜子儿的!
这一夜,张斗耀匆匆洗了个澡之后,便和小妾丽华上了床。云雨之中,张斗耀总是禁不住拿眼前的丽华和香月楼的怜儿做对比。丽华虽然是他府上最嫩的一位小妾,可是比起怜儿来,总是少了好些味道。
“究竟是什么味道呢,她们的身段和肌肤其实并没有相差多少,对了,是骚味!
怜儿那骚货的活计、那声音、那楚楚可怜的模样,岂是眼前这个丽华能比的!
哎,可惜就是太贵了,要一千五百两银子呢。玛德,香月楼的后台太硬了!”
张斗耀正在烦心之际,去发现自己府中的一个护卫带着一个面色漆黑的家伙不知何时闯进了自己的卧室,张斗耀急忙拉起被子,盖上自己赤裸的身体,刚要张口喝问。却听见那个府中的护卫对着那个面色漆黑的家伙道:“这就是你要找的知县张斗耀!说好了,知县归你,丽华归我,不许食言!”
那人一边朝着手足无措、瑟瑟发抖的张斗耀挥起手中的柴刀,一边道:“我王二虽是个苦哈哈,却从来说话算话!”
柴刀有些钝,再加上王二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所以他并没有一下就将张斗耀砍死。
于是,澄城县的一处豪宅内的一间豪华卧室内,有一只叫做张斗耀的知县,在地上爬着、滚着,后面则是跟着一个黑面瘦削的家伙,拿着有些钝的柴刀,气喘吁吁地追砍着……
还有一对狗男女,不,也许是青梅竹马的少男少女,在那里你侬我侬的啃着彼此,很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