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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荦,你小子一天到晚偷懒,能躺着你都不坐着,再这么下去,你胖的连马都上不去了。”死党阿骆走过来学着丁一拽了把草梗嚼了两口,呸出去,擦擦嘴并排躺下:“我说,再有几年,你小子也该成亲了吧,你这么胖,得啥样的女人能扛住你压啊?”
“我有什么办法,喝凉水都长肉,再说了,胖有胖的好处,至少摔跤你摔不过我。”遥看白云苍狗,且听碎语闲言,感觉心里很纯净。
“你比三只牛加起来都重,摔不过你?我都抱不起来你!”阿骆嘀咕着,在怀里摸索了一阵,掏出来两个硬饼,顺手放在丁一肚子上一个,“我娘烙的,里面有干菜,挺好吃的。”
双手撑地坐起来,三口两口饼下肚,看着远处的羊群:“阿骆,这里的草场真好啊,比我们一路走来的草场都好了很多。”
“喂,你们两个小子,是哪个部落的?怎么来这里放羊?”草密林深,一个骑马的半大小子骑马过来,两人居然都没听见声音。
“迪坎部落的,这里不让放羊?”阿骆站了起来。
“倒不是不让,这赛力克提牧场离山太近了,附近经常有狼出没,放羊的一般都不来这边。”半大小子很帅气,后世应该算是小鲜肉一枚,小鲜肉憨厚的挠挠青光瓦亮的头皮:“你们趁天黑之前赶快回去吧,别一会真遇到狼,那就倒霉了。”
“怪不得这的草长得这么好,原来有狼,确实是个问题,能不触霉头那是最好”,丁一爬起来,“谢谢你啊,你叫什么名字,哪个部落的?”
“我叫杨我支。”半大小子得意洋洋,看了看俩人的反应,“你们不知道?”见两人纷纷摇头,有点垂头丧气,“我是突厥王默啜可汗的儿子,你们在这里放牧,却完全不认识我,让我很伤心,你们俩来陪我喝点伤心酒吧,那个小胖子就算了,岁数太小,别浪费我的好酒。”
既然有酒,那就不着急走了,让几个伙伴把羊群赶回去,丁一两人准备要陪着杨我支伤心下。
杨我支人不错,虽然牛气哄哄的但不讨厌,特别是从马上拿出来很多干肉和酒之后,两人看他更是顺眼了不少。
“你不是说这里有狼群么,那你还跑这里来干什么?就为了给我们兄弟送酒菜来了?”酒是真不少,不过距离好酒差距还是很大,杨我支怕浪费,丁一可不怕,再说就品酒来讲,甩杨我支一个万里长城真的不算夸张。
“我就是跟着大部队来剿灭狼群的,不过他们的马太快,我没跟上而已,小胖子你还挺能喝的。”杨我支酒品不错,酒量实在一般,脸已通红。
“他前阵子自己喝了大半坛的酒,那身肥肉相当不是白长的。”阿骆揭老底。
“作为草原上的男子汉来说,你的酒量确实挺一般的,而且,骑着这么好的马,你居然能掉队,杨我支,你平时都干什么了啊?”既然能一起伤心好半天了,聊天自然放松不少。
“小胖子你眼睛真毒,我小时候身体不太好,父王一直不让喝酒,骑马其实我还可以,不过习惯前面有人牵着,被你说中了痛处,我又有点伤心了。”杨我支脾气确实不错,三人一起哈哈大笑。
“对了,我今天得了个宝贝,给你们看看。”杨我支爬起来跑到马匹旁边,在大口袋里掏了半天,带着一个小毛球过来了。
“好漂亮的小狗!”阿骆眼睛一下亮了起来,毛色润滑光亮,头上三把火,憨憨厚厚,奶声奶气。
“漂亮嘛,确实是漂亮,不过你要有心理准备,这小畜生,人事不懂不说,还……”哈士奇么,原来自己就养过一只,实在对它太熟悉不过了,这小玩意……
不对!这是唐朝,猛然警醒,哈士奇是西伯利亚犬,这个时候绝对不可能来到这里!那这是什么?那这是什么?卧槽!
“你在哪弄的?”丁一紧张的声音都有些沙哑。
“一惊一乍的干什么?就在刚才那个山边,我和大部队走散的地方,看见它在那边趴着,就顺手捡回来了,怎么了?”杨我支奇怪丁一的过度反应。
“这是狼,没猜错的话,这是狼王的崽子。”
“不能吧?这么可爱,怎么会?再说狼又怎么了,从小驯养,一样能养成一条好狗。”
“拿来我看。”顺手抓过小毛球,肉嘟嘟的身子,青白相间的毛皮,睡眼朦胧,看来与后世的“二哈”确实很像,不过仔细看来,哈士奇头上是三把火,基本都呈椭圆形,这个小家伙正中的不是火苗状,是月牙!卧槽,一滴滚圆的汗珠从丁一黑红的胖脸上划过。
“到底怎么了,阿荦,你倒是说啊!”阿骆看丁一的样子有些焦急。
“你们听说过啸月银狼么?”
阿骆不知道,杨我支皱起了眉毛,他听说过。啸月银狼,狼中天生的皇者,具有统辖群狼的能力,多智近妖。
“放了它?”杨我支问。
“不要,狼王报复心很强,现在放了它也不敢保证我们的安全,带着它,想办法和你的同伴汇合,如果来不及,它就是我们的护身符。”
“这个简单。”杨我支拿出一个黑色不知材质的圆筒,一拉下面的细线,一声尖锐的响声,一只哨箭直冲云霄。
“火药?”丁一的眼睛一下瞪圆了。
旋即想来不太可能,历史上火药出现的年代记不太准,但肯定唐朝不会有。
“我师傅看见这个就会来接我的,你们知道我师傅是谁么?”杨我支马上又准备开启得意洋洋的显摆模式。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关心的是你师傅多久能赶到这里。”这种不分场合的装逼模式还是不要持久的好。
“这个不好说,我们分开有好一会了,咱们又一起喝了这么久的酒,师傅离我们可能很远了的。”杨我支又伸手挠他那清光瓦亮的头皮。
丁一叹了口气,看来要拖一拖节奏了。
“我和你们说,狼是非常在乎亲子关系的”,看看两双不明觉厉的眼睛,只好解释下“亲子关系就是自己的孩子,我估计狼王很快会追过来,咱们在你师傅到之前必须想办法自保。”
伸手试探了下风向,西南风。
“把剩下的酒都给我,阿洛你别喝了!”伸手抢过酒袋,脱下破破烂烂的外衣,把酒均匀地洒在上面,酒精度数太低,外加空气潮湿,能不能点着不敢说,“你们两个,把外衣都给我。”
阿洛听话,杨我支有点磨蹭,“需要么?我这个是中原的绸料,很贵的!”
“少废话,绸子重要命重要?”这个笨蛋舍命不舍财很让丁一惆怅。
还好杨我支虽然心疼,还是知道那个比较重要。
“你们两个,都有什么防身武器?”自己身上屁都没有,赶羊的鞭子都给同伴拿走了,阿洛身边倒是有根鞭子,所以这话还是主要问小土豪。
“我有!我阿爸去年送给我的唐刀,虽然不太长,但是相当锋利。”杨我支屁颠屁颠的去马鞍上抽出一把唐刀模样的长匕首,很显摆的抽出来挽了个刀花。
丁一接过来看了看,还凑合吧,硬度一般,锋利度倒还可以,挺重的。“先放我这里,一会可能有大用处。”
“放你那里可以,不过用过之后要还给我,这个是阿爸给我的,也是我最喜欢的。”杨我支明显有点舍不得。
“放心,我要是想要这玩意随时能弄出来比这厉害得多的。”看不起杨我支这没见过世面样子,这真不是吹,作为一个现代人,即使不会铁艺,至少听说过合金,领先上千年的科技,岂是眼前的小官二代所能理解的?